为加快推进“两违”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7月31日,由儋州市大成镇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我场配合,依法对我场大石队1处不符合销号的违法图斑建筑进行拆除。
此处违章建筑位于我场大石队与红星队交界处,列入了儋州市森林执法督察图斑,前期大成镇政府已发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当事人逾期没有拆除,故大成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此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此次拆违行动共出动钩机1辆,拆除违建房屋面积760平方米,清理回收土地面积约4亩。
下一步,我场将积极配合大城镇政府,合力攻坚,履职尽责,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坚决遏制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的歪风,维护土地规划秩序。在此再次提醒广大职工群众,凡是建设房屋构筑物的必须依法履行报建手续,在获得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建设,避免无报建手续列为违法建筑而造成财产损失。另据儋州市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要各镇加大控违力度,做好“群防群策”,对违法建筑要做到发现一宗、控制一宗、消除一宗、确保违建“零增长”,对新增的违法图斑要应处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