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13-3-5]

作者:catas 来源: 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13-03-06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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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
    为促进我院青年人才的培养,提升在职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经与华中农业大学协商,我院正在开展第二批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且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拟申请专业领域工作2年以上,在科研、教学或专门技术领域工作成绩突出。
    二、申请程序
    1.审批备案。按照《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职工培训管理办法》(热科院人〔2011〕511号)要求进行审批备案。
    2.选择导师和专业。申请人可以选择华中农业大学确认的我院的博士生导师(附件1)作为指导教师,也可以选择《华中农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中列出的校方博导为指导教师,选择导师时请务必征得导师本人同意。原则上,选择华中农业大学校方博导为指导教师的,在征得校方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应选择一位有研究生培养经验的院内导师(不限于博导)辅助培养。
    3.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完成审批备案手续后的《攻读学历学位申请表》复印件1份,《攻读学历学位申请表》样表见《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职工培训管理办法》(热科院人〔2011〕511号)附件1。
    2)《华中农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入学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样表见附件3),A4纸正反两面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3)《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样表见附件4),按要求附上代表性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专著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简介)复印材料。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审核与原件是否一致,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都要复印)。
    请各单位将每位申请者以上5项材料(汇总后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及本单位《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汇总表》(附件5)于2013年4月1日前报送院研究生处,并同时将附件3-5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处邮箱。
    三、注意事项
    1.只接受院内单位在职人员的申请。以同等学力申请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复审时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2)满足华中农业大学发表论文的要求(华中农业大学相关学院要求高于学校要求者按学院要求执行,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学院)。
    2.博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详见《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附件6),学位授予质量方面的要求与华中农业大学在校全日制博士生相同。申请者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后,将由华中农业大学授予博士学位,但不涉及学历。
    3.学费共计4.5万元,分两次交清,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交0.5万元,另外4.0万元在申请学位答辩时交清,不按时交款的本次申请无效,具体交款时间另行通知。其它未尽事项按照《关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工作的备忘录》(附件7)执行。
    联系人:袁宏伟,电话:0898-66962953,E-mail:catasyjsc@126.com
 
    附件1、3-7点击下载:附件1、3-7.rar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请点击查看:http://yjs.hzau.edu.cn/zsgz/bszs/201210/t20121012_22541.htm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