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要求,为做好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中国热科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中国农科院”)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2.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保障
中国热科院研究生处负责统筹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招生专业挂靠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制订具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招生领导组、招生监督组、材料审核组和学科考核组,保障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所博士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核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和纸质材料、考核成绩等,学科考核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和复核工作。
三、招生专业
农产品加工利用(0901Z4)、果树学(090201)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1.普通招考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人的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已获得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类别)。
③ 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学士、硕士学位均在国(境)外获得的申请人,两个学位均需认证。
④“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类别的报考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参加2016年6月1日之后举办的下列英语水平测试之一,成绩达到表1规定的分数要求。
TOFEL、IELTS(A类)、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或TEM-8)、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
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表1 英语成绩要求
考试类型 | 分数要求 |
TOFEL | ≧72分 |
IELTS(A类) | ≧5.5分 |
CET-4或CET-6 | 合格线及以上 |
TEM-4或TEM-8 | 合格线及以上 |
WSK(PETS-5) | 合格线及以上 |
② 在英语为官方语言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二)确定初选者名单(2023年1-2月)
研究所材料审核组对学生提交的电子版本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进入学科初选名单,中国热科院研究生处将通过初选的申请人名单在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确定复核者名单(2023年2-3月)
研究所制订学科初选标准细则,学科考核组根据学科初选标准细则,审议初选者的申请材料及征求报考导师意见,对初选者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进行打分,给出百分制成绩,择优确定复核者名单,报中国热科院研究生处审核。初选者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成为复核者。拟进入学科复核的复核者名单在中国热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入学科复核的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① 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② 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③ 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具体格式在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
④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⑤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具体格式在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
⑥ 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⑧ 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⑩ 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四)学科复核(2023年3-5月)
学科复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研究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复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行为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
(1)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
②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与学科专业知识考核一并进行。
(2)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行为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
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材料审核组对申请者的考核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
(五)中国热科院研究生处审查
研究所将学科复核过程材料及拟录取名单报中国热科院研究生处审查,通过审查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
(六)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审查及录取公示
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对考核程序、招生人数和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在中国热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最终确定2023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在学科复核阶段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研究所组织学生统一参加身体检查,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执行。
六、监督方式
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设有招生督查组,对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督查。中国热科院研究生处对研究所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考生投诉。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研究所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中国热科院研究生处或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热科院研究生处:0898-66962962,66962997
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010-82106766,62162692
七、其他事项
1. 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 本方案如与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上级有关部门最新要求相冲突,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