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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俱乐部章程

  作者: 未名   来源: 职工之家  日期: 2019-06-02   点击:        打印  ] 我要分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为“热科院”)职工摄影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由热科院工会组织和发起、院工会管理的群众性摄影组织。

  第二条 俱乐部宗旨

  1、促进热科院精神文明建设,以摄影为媒介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为热科院职工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提高的摄影艺术平台。

  2、俱乐部在热科院工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摄影活动。

  3、通过开展摄影艺术活动推广影像文化,陶冶情操,提高职工文化艺术修养,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4、运用摄影艺术表现形式,重点反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我院职工的精神风貌,团结广大摄影爱好者宣传“三农”发展成就,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条 俱乐部由院工会管理。主要负责对俱乐部活动计划或活动方案的审核;俱乐部经费的管理;俱乐部活动经费预决算的审核。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凡是热爱摄影艺术,具有一定摄影基础的热科院职工,承认本章程,均可成为俱乐部会员。

  第五条 凡拥护本俱乐部章程,思想健康,行为端正的热科院摄影爱好者,均可填写入会申请,经执委会批准后成为本俱乐部正式会员。

第六条 会员在俱乐部履行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章 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 摄影俱乐部具有完整的机构体系,实行分工负责制,密切配合。主要设有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组织联络部。其职能如下:

   主任:全面负责俱乐部的各项工作,负责经费收支审核、组织讨论决定俱乐部有关事宜。

  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有关分工工作,争取经费支持。

  秘书长:在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俱乐部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召开会员大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展览、交流、创作场地的选择和各项安排及俱乐部其他事宜。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完成秘书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组织联络部:负责会员注册手续,对内、外联络,各项活动的具体落实。

  第八条 俱乐部成立执行委员会,委员人数5人。执行委员会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

  俱乐部依照俱乐部章程,独立开展有关活动。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退会权。

  2、会员有对本俱乐部工作提出咨询、批评或建议的权利。

  3、会员有参加俱乐部各项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介绍非会员摄影爱好者入会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会员应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三农”事业。

  2、会员应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服从俱乐部领导,维护俱乐部声誉,尽力协助处理俱乐部相关事务。

  3、积极支持和参与俱乐部举办的各项活动,服从俱乐部的安排与规定。

  4、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五章  经费来源、运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 

  1、院工会资助。

  2、会员的会费。

  3、单位赞助及友好人士支持。

    第十二条 经费用途

经费主要用于摄影创作、展览、授课、评奖以及俱乐部宣传活动等开支。

    第十三条 经费管理

  1、经费的收支由俱乐部执委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俱乐部实行财务公开,每年将收支情况报告执委会并向会员代表大会通报。

  

  第六章  纪  律

  第十四条 俱乐部倡导健康文明、开拓创新的艺术精神,抵制各种色情、迷信、反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会员必须维护俱乐部的名誉和利益,积极宣传俱乐部,不得利用俱乐部的名义搞个人商业性活动或非法活动。

  第十七条 会员在各项活动中必须服从俱乐部的要求与安排。

  第十八条 对于严重违犯、破坏组织纪律的会员,俱乐部劝其退出。

  第十九条 会员一经退出,不再享有会员权利,并收回其会员证。

  第七章  声  明

第二十条 俱乐部的一切活动均执行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者应听从指挥,统一调度。如有因不服从纪律引起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成员外出进行摄影活动时,个人必须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如出现意外情况,俱乐部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会员拍摄的作品,版权属于拍摄者拥有,会员有发表自已作品的权利,俱乐部不对由此引发的各类法律及经济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经俱乐部同意,会员不得以俱乐部名义参与或组织其它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热科院摄影俱乐部,如修改须经俱乐部会员大会通过,并报请热科院工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