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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学教辅单位人员调整划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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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海南大学合并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设立新海南大学教学及教辅机构的通知》(新海校筹〔2007〕1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教学教辅单位的教学、教辅及其他人员的调整划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员划分基本原则
  (一) 尊重现实、对口归并。根据《通知》,单位设置基本以两校现有教学单位为基础,两校均设的学科专业及其人员一律对口归并。
  (二)统筹兼顾,有利稳定。人员调整过程中,既要做到科学合理,又要做到统筹兼顾,保持教师与教辅、管理等各类人员专业对口、比例适当、不重不漏。
  二、 人员划分方法
  (一) 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随学科专业的调整及原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课程安排)情况划入相应单位。
  (二)学生辅导员
  按照学生划分比例划入相应单位。
  (三)管理人员
  按照专任教师划分比例划入相应的教学教辅单位。其中,财务人员暂不划入各学院,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管,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四)教学辅助人员
  图书资料人员随同管理人员按照专任教师的划分比例划入相应单位;实验员随同实验室划入相应单位。
  (五)基地工人
  按照“人随地走”的原则划分。
  (六)长期出国人员
  按原隶属关系划入相应单位。
  (七)离退休人员
  整体纳入新海南大学离退休人员工作联合办公室统筹管理,同时按退休前隶属关系列入相应单位离退休人员名册。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
  1、工作程序:各单位负责提交人员调整划分初步方案,由两校人事工作联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按有关程序上报审定。
  2、要求:由新海南大学各教学教辅单位牵头与原单位协商后,提出单位各类人员的名单,并填报《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要求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各两份(纸质文本EXCEL格式,A4纸打印),并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人事工作联合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往fyxiang@hainu.edu.cn及23300553@scuta.edu.cn各一份。时间安排:8月31日至9月4日。
  3、各单位在人员调整划分工作中有何意见及问题,请及时与两校人事工作联合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向福英(电话:66279063)
  周兰愉(电话:13976801878)

                                   两校人事工作联合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人员基本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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