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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院区第二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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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坑支护、北区地下室、南区地下室、经济适用房A、B、C、D栋和后勤服务中心、热带农产品展示中心建安工程费按招标控制价列入估算表内。招标控制价同时委托两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两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分别是海南定宇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和海南通正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经两家造价咨询核对统一后确定。
  2.北区地下室(含基础)是A、B栋和后勤服务中心共用的地下室及基础,因此,该地下室的费用应由经济适用房和后勤服务中心分摊,分推比例:扣除地下人防设备外的费用按±0以上面积比例分摊(±0以上总面积40161.8㎡,经济适用房A、B栋面积36293.9㎡,占90.37%(按90%计);后勤服务中心面积3867.9㎡,占9.63%(按10%计));后勤服务中心分摊北区地下室10%的建设费用后,热带农产品展示及后勤服务中心按比例获得1960㎡的地下室面积。
  3.北区地下室建有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有三个防暴单元,其中两个防暴单元为经济适用房应配建,一个防暴单元为热带农产品展示及后勤服务中心应配建;因此,北区地下室人防设备费用按经济适用房分摊2/3,热带农产品展示及后勤服务中心分摊1/3计算;
  4.地下室设停车位639个(17个补购房户不配套车位),其中,有124个停车位位于人防空间,属于平战结合停车位,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不能销售。因此,平战结合停车位的使用者按普通标准车位价的70%计算使用费,由全体656户购房者摊销20%的费用(在±0以上分摊),热带农产品展示和后勤服务中心摊销10%的费用;
  5.经济适用房电梯24台,每台按37万元估算;
  6.高低压配电、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光纤入户、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安防监控等楼内配套工程暂估算150元/㎡;
  7.场区工程暂按350万元估算(场区工程费用测算考虑的是楼外的给、排水和消防工程、楼外供电工程、楼外绿化、道路、路灯等的建设费用);
  8.工程建设其他费中,考虑到项目为深基础建筑,基础和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较多的不可预见的技术处理费;地上建筑部分通常也都会存在一定的设计变更,因此,按建安工程费的15%考虑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增加费;
  9.工程建设其他费中,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长,市场主材价格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按建安工程费的15%考虑价差预备费。
  10.工程建设其他费按±0以上分摊85%,地下室分摊15%计(考虑上部住房可贷款购房,故±0以上分摊比例高些)。
  "11.计算结果:(1)总投资31019万元(含30%预备费),综合指标3508.38元/㎡;
  (2)总投资24319万元(未计算预备费),综合指标2750.59元/㎡;"
  12.本表测算数据为参考计算购房款的依据,实际签订购房合同的单价会根据房产测绘机构测算并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合同单价和面积会有局部调整;
  13.本投资估算为完成项目所需费用的测算数据,实际结算按发生数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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