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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实验站公开聘用工勤技能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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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热科院人〔2014〕196号)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方案》(热科院人〔2016〕1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现面向全院公开聘用工勤技能人员。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院在编在岗工勤人员。主要包含具有技术职业资格的工勤技能二级至五级岗位人员和普通工。


二、公开聘用岗位


我单位工勤岗位设置数为10个,具体见附件。


三、岗位聘用条件


(一)综合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履行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和资格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
(1)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能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种任务,在工作中发挥技术特长。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效益。
(3)在高级工岗位任职满5年且考核合格。
(4)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师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尖子的作用,能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3)在中级工岗位任职满5年且考核合格。
(4)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级工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独立完成岗位任务,并能注意技术的自我提高。
(2)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骨干的作用,在技术革新和增收节支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3)在初级工岗位任职满5年且考核合格。
(4)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中级工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
4.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能在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指导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初级工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
5.普通工岗位
熟悉本职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圆满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四、聘用程序


(一)公开报名(6月2日前)

我站符合条件申报人员填写《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报表》(见附件2)及业绩、成果、学历、职称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提交至综合办公室邮箱(catas12@126.com);外单位申报人员需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各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核,人事部门审核汇总(见附件3)至我站综合办公室邮箱(catas12@126.com)(不接受个人申报)。报名截止至2016年6月2日17:3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韩玉娜,联系电话:0898-66705617(短号:7007)。 


(二)资格审查(6月3日前)
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初步岗位聘用建议名单。
(三)研究聘用(6月7日前)
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小组对建议名单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站务会审议。
(四)公示和备案(6月8日前)
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和备案。
(五)签订聘用合同(6月份内)

办理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所聘岗位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聘用任职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任职资格计算按从具有聘任资格之月起必须满12个月为1年作为核算单位。
  (二)严格按照岗位说明书和任职条件,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用期限为5年(时间从2016年5月1日起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人员,可以参加竞聘。但本人主动提出不参加竞聘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原岗位任职至退休,保留相应的待遇。

(三)凡不愿参加岗位申报或参加岗位申报但未聘上的人员,又不服从单位转岗或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给予3个月的择业流动期,并只发给基本工资。择业流动期满后,原人事关系自动终止。


六、纪律要求


(一)为保证聘用工作的客观、公正,聘用期间海口实验站综合办公室设监督电话(0898-66767898),听取意见和受理举报。
(二)在院监察审计室的指导监督下,海口实验站纪委全程对聘用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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