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院校办下发了关于200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就今年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做出安排。
根据安排,规定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9日、10日分别补6日、7日的工作。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本单位自行决定后,报院校长办公室备案。
通知要求,放假期间,各学院要派专人负责学生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和医疗防疫工作,并在放假期间在学生中进行一次安全和卫生防疫教育。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并认真安排节日保卫值班以及巡逻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指责,依法办事。
放假期间,将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外出,加强对车辆使用的监管力度,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排,规定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9日、10日分别补6日、7日的工作。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本单位自行决定后,报院校长办公室备案。
通知要求,放假期间,各学院要派专人负责学生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和医疗防疫工作,并在放假期间在学生中进行一次安全和卫生防疫教育。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并认真安排节日保卫值班以及巡逻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指责,依法办事。
放假期间,将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外出,加强对车辆使用的监管力度,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