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当代世界人类的共同理想。为此,宣传部特收集整理了部分有关“构建和谐社会”的文章,请大家参阅。
※光明日报:和谐社会的思想资源及其启示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执笔人:梅珍生)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多种和谐社会的设想,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与传统社会相对应的静态和谐。无论是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道家思想,还是强调以礼乐制度支持的人际和谐的儒家思想,都是如此。他们从不同侧面,为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源。
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想的生存空间。在道家代表人物老子那里,他设想的和谐社会是“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老子》八十章)。在这里,老子认为社会和谐的前提是消灭一切技术,消解一切文明对人性的侵害,将文化所造就的人还原为没有任何印记的自然人。“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就是切断那些引起纷乱的社会交往关系,让人们像植物一样固守在自己的园地里。这种淳朴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画卷,固然是和谐社会的一类,但它更像是没有人活动的自然界。
在庄子所构想的和谐社会里,有“至德之世”、“建德之国”、“至治之世”、“无何有之乡”等等。在这类理想的和谐社会之中,人的文化本性同样被充分地解构,剩下的只有人的自然本性。人生以回归自然为主要目的,“民如野鹿”,人摆脱了一切文化的羁绊,与自然和谐相处,与万物融为一体。庄子将人融化在自然中,人的一切活动表现为典型的自然过程,并随着自然界的盲目发展而不留下任何印记,“行而无迹,事而无传”(《天地》)。在这里,和谐的自然界,容许有万窍怒号的大风和和风,它们自吹自停、旋怒旋已,也会有气之聚散与物之生灭的自然代谢过程,但却没有君子、小人的分别,更不会有“尚贤”、“使能”的主体意识。在这种和谐之中,我们能够找到的只有“物”的和谐,而人不过是“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大宗师》)的造化之物,人与万物之间并无特异之处。
这样,在道家主要代表那里,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人对自然的顺从,他们主张天道自然,强调天的决定作用,反对人对自然有所作为。他们强调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对人与自然的区别,对于人的自我意识则刻意剔除。因而在庄子那里,“有己”的意识是不和谐的根源,它容易导致人们区分是非、善恶,计较得失、苦乐、祸福,由此引起种种苦闷,它也是造就自身与环境对立的根源。这种取消自我意识与物融为一体的和谐,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真正的和谐应该是差异的多样性的统一。但道家思想资源中的和谐观,自有其深刻之处,它首肯了消极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把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我们拥有一块坚实的土地,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第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在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念里,我们可以吸取的思想资源主要是人际关系的和谐。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社会和谐的主体,离开了人的交往关系,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儒家讲人伦的和谐是依靠礼乐制度来保障的。孔子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等级秩序中,每个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做到“和而不同”。对于社会整体和谐来说,孔子认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这就是在财富分配方面,力求做到“均”,即在各阶层内部人与人之间做到均等,而不是不同阶层的一律均等;各利益集团之间和谐相处,实现上下相安,而不是上下倾轧。在人与人之间要求多一些关爱,多一些诚信,做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在儒者看来,人伦和谐并不涉及到财富创造者的积极性,而只涉及到财富占有者的分配关系问题。但是社会的不和谐,往往起因于财富、权势、力量对比的悬殊,尤其是处于强势地位的社会成员以势挟贵对他人的生存境遇漠然视之的时候,更容易引起社会冲突。因而孔子强调人际应该以仁心相感,仁的感通恰如各社会要素的和谐剂。
在荀子的思想中,社会和谐主要取决于各阶层得到与其社会地位相应的有差别的回报。荀子称:“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行之得其节,礼之序也”(《荀子•大略》)。等级贵贱之分与对物质财富占有多寡相对应,在等级差别的对应中,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不同的人“或美、或恶、或厚、或薄、或佚乐、或劬劳”,而人们又安于自己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因而,礼的规定以及人们对礼的认同,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这样,儒家的社会和谐思想,主要表现在以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礼乐制度设计中。在这里,它虽然强调的是不同政治地位者的利益差异,但暗含了区分人们贡献差异的因素。尽管在礼的强制性规定下,它对人们贡献差异的看法往往是颠倒的,但它通过规定不同职位者的需求差异,引导了人们对礼乐制度的普遍认同。
儒家的社会和谐思想之于当代社会的启示在于:按社会成员对社会贡献区分其报酬是必要的,社会成员对自己之于社会贡献程度的自觉估量,是社会和谐的心理基础。在科技、知识、管理、资金等非劳动要素已进入社会分配系列的今天,人们若仅仅着眼于劳动付出,将按劳取酬中的“劳动”作狭义的理解,就难以了解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及其多种因素合力这一客观事实。按照贡献的差异进行差异分配的原则,是符合人的利益驱动本性的,也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社会成员的潜能,它使人们的目光不再专注于已有的财富的分割,而将人的主要力量转换到对财富创造的追求。在当代社会,对和谐制度的设计,一方面要创造出有利于社会强势集团追求财富欲望的合理空间,另一方面,又要将他们对财富的追求限定在社会可接受的公平、正义范围内。一般来说,他们拥有社会资源方面的优势,在获取利益方面更容易得到制度设计、政策安排等的支持,相反,困难群体的生存权利更容易被忽视。因而,关注弱者的权利就更有必要。若没有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利益或最基本生存权利的合理安排,要实现社会和谐是不可能的。只有转型期的制度设计使困难群体的起码生存得以维护,才有可能使在全社会的财富增进的同时,所有社会成员的生存境况亦随之改善,从而实现社会成员对整个社会秩序的认同,并形成社会协调发展的向心力量。
第三,风俗和美是和谐社会的重要表征。和谐社会落实于人伦日用之中,除了人伦关系的和谐外,还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习俗。追求人文生存环境的和谐,是不同时代人的共同梦想。如果说桃花源中的淳朴和美风俗还带有梦幻的色彩,不足以成为现实社会的样板的话,以礼乐为根基的人文教化,则为和谐社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资源。礼乐制度就是要建立一个“群居而不乱”、“体情而防乱”,既有秩序、又有自由的合理的社会。每个人在合理的风俗习惯中,可以改过迁善,过着自己能把握自己,又能涵融群体的生活。而淳朴世风的形成,又少不了对民众的礼乐教化。通过礼乐教化,人自觉其作为人的存在,以富于人性的交流,取代相互窥伺与欺骗。也许人们认为在现代社会中,礼乐的教化是无根的,难以落实到人伦日用中去。但是,无论是在现代科层社会组织中,还是在人们家居封闭的楼房里,用人对人的温情取代人对人的冷漠总是受欢迎的。无论是礼貌地问候,还是在家居生活中对他人存在的顾及,比如爱护环境、不讲脏话,对人友善这些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都足以成为和谐风俗的基本要素。相反,现代人若没有诚信、孝顺、平等等观念的支撑,人们就会整日生活在控制与反控制的争吵中,人的情感细小裂痕就会化作一道道难以跨越的心灵鸿沟。
第四,社会成员的身心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点。在中国哲学史上,无论是张载的“民胞物与”,还是王阳明的“一体之仁”观念,都是基于人与万物的一体感为基础的,它们承认人天生具有同类感,正是这种同类感,才有可能使人的自爱扩大为爱同类。因而和谐社会必须有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认同与接纳。但是,现实境况往往是人们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把同类意识抛却在一边,心中所据有的只是自我的利益,只有由财富或权势的崇拜而来的同类分化。因而,超越自我的束缚,摒弃商品拜物教,培养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是身心和谐的必然要求。
个体身心和谐,既取决于社会成员具有良好的心态,也取决于制度安排所给予人的希望,即社会成员感到社会规则大致公平,认为个人虽然还没有达到他人的成就,但每个人却具有与那些成功人士相同的社会权利与机遇。只有这样,个体身心和谐所要求社会成员具有的超越精神,才不是阿Q式的自我麻醉,而是基于个体对社会制度安排的清醒认识,基于对生存意义的深刻领悟。尤其是当劳动真正被社会所尊重,并且值得全社会所尊重的时候,当财富并不仅仅是作为个人的贪欲而追求,而是全社会各种要素的合理聚合,并通过多种值得人们信赖的方式而反馈于社会的时候,个体的自由才有可能得到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实现。总之,从我们民族的思想资源看,和谐社会的构建取决于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合理地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取决于社会制度的合理安排。在激发社会活力的过程中,既要激发处于社会强势地位的人创造财富的活力,又要注重激发弱势群体的活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他人、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充分培育社会成员的精神境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论和谐社会的体系、关键和经济着力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常修泽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代世界人类的共同理想。去年,我在北欧作经济社会考察时,深切感到这些国家都在从各自国情出发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我在内部研究报告《公共服务:打造“善治”政府的主要着力点》(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调查、研究、建议》2004年增刊第5期)中对此做过分析。那么,基于中国的国情,特别是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应当如何把握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并为之作出贡献呢?这里,我谈三个观点:
一、科学的和谐社会是三个统一体的综合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首先界定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在近来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中,我认为存在一种狭隘化的倾向,即把和谐社会归结为一个社会组织的协调或社会稳定问题。无疑,社会组织协调,包括发挥NGO(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远远不是这一命题的全部内容。至于社会稳定,只是和谐社会的底线——一条必须严守、不能再退的底线,但作为以“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为执政理念的政党,不可采取“底线论”,和谐社会应该有比社会稳定更高的境界和价值追求。从系统论的角度来分析问题,我认为,和谐社会内部蕴含了三个方面的统一体,或者说它是综合了三个统一体的完整体系。
第一个统一体是民主和法治的统一。和谐社会首先应是民主的社会。我们不是天天讲“执政为民”吗?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并使这种民主能够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应当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实现途径。这里至少有四个重要指标:1、公众的社会知情度;2、公众的社会参与度;3、公众的意志表达度;4、公众的民主监督度。这种民主要与法治相结合,而法制建设的基础是立法过程中“海纳百川”,特别是寻求“百川”在意志和利益上的最佳交汇点,进而使社会各种行为主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使整个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转。鉴于中国历史上长期实行封建专制制度,某些社会成员现在民主法制观念依然淡薄,应特别强调民主与法制这一统一体的重要作用。
第二个统一体是活力和秩序的统一。在我看来,和谐社会应是一个充满朝气、充满活力的社会,不能把它理解为“一潭静水”的社会。如何使一个社会充满活力?我认为,作为基本面的东西,一是发展先进生产力,这是社会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二是推进市场化改革,为社会充满活力提供制度支撑。当前中国的社会活力不是“过头”的问题,而是活力远远不够的问题。针对当今社会活力源不足的现状,要特别强调整个社会崇尚劳动、崇尚知识、崇尚人才、崇尚创造。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生产要素包括资本、技术、劳动力和管理的活力竞相迸发。与此同时,推进政府转型,改进政府的调节和管理方式缔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政府问题的实质在于政府体制转型。我在去年发表的《政府改革:从“管理型”到“服务管理型”》中指出:政府应以公共服务为主,包括:1、提供面向劳动力市场的“民生性”服务;2、提供社会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服务;3、提供非竞争性领域的“基础性”服务;4、提供促进市场主体正常运转和创新的“主体性”服务。在实施公共服务的同时,政府做好自身应当承担的管理职能,包括规划协调、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工作。通过政府转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重建社会秩序,形成社会规范,从而达到“活而有序”。
第三个统一体是多元与公正的统一。经过26年的改革,中国社会已经由过去一个力量比较单一的社会转变为多元力量并存的社会。1、经济上多元:原有的产权格局发生变革和分化,各类新的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纷纷崛起,国民财富中各自份额的区隔越来越清晰(撇开微观主体不说,仅仅是从宏观层面粗线条划分,13万亿元的GDP已成国有、集体、私有各占1/3的格局);2、政治上多元:除作为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外,还有在二十多年社会变革中新出现的六组新兴社会阶层;3、思想上多元:诸种文化信仰和价值取向“百花齐放”。中国的社会结构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呈现多元并存、“百舸争流”的局面。这是中国社会巨大的进步。无视这种变化、留恋传统体制下社会力量单一化的思想和倾向是可悲的。
但要看到,多元力量的崛起给社会运转带来新的严峻的课题,因为多元社会力量之间既有价值一致的一面,也有价值差别甚至是价值冲突的一面。经济上多元,使利益关系复杂化;政治上多元,使政治诉求“博弈”化;思想上多元,使价值冲突“显性化”。和谐社会的美妙不在于“无差别境界”(周谷城先生语),而恰恰在于面对多元力量的社会现实,摆平和协调各种利益矛盾。“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同样,多元横流,方显出和谐社会的可贵境界。这里的关键在于制定、采取以“社会公正”为灵魂的社会政策,而“社会公正”则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分配的公平,而且表现为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地位的平等和机会的平等。为此,政府要摆脱、超越新老既得利益集团的束缚,站在社会公正的立场来处理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给和谐社会列出如下公式:和谐社会=民主和法治的统一+活力和秩序的统一+多元与公正的统一。
二、和谐社会的关键:在民主化和市场化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把握和谐社会的精神,既要全面系统,又要把握关键。所谓关键,在我看来即是在民主化和市场化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要明确,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这是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是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撑点。这是不可回避的。离开这两大支撑点研究处理社会矛盾问题将会走到传统体制的老路上去。
中国现在处在矛盾的凸显期,但这些矛盾基本上属于在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与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内部矛盾相比,现阶段的人民内部矛盾有其新的特点。一是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特别突出(这从信访部门反映的案件即可得知),其中也包括已经露头、但尚未引起重视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矛盾(即劳资关系矛盾);二是聚集性较强,往往是矛盾一旦爆发,即形成大规模的群聚事件(这在不久前爆发的重庆“万县事件”和四川“汉源事件”即可看出);三是矛盾的爆发与党内和政府内的腐败问题关联度高,矛盾的背后,往往有腐败分子隐藏其中。这些新特点都大大强化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难度。
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要紧紧抓住善解人民内部矛盾这一症结问题。例如:针对部分产业工人和农业劳动者经济地位相对下降的矛盾,应爱护和扶持这一重要的社会群体,使广大工农群众都能(至少是大多数)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夯实共产党执政的基础;针对征地、拆迁、改制以及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诸多损害群众利益的矛盾,切实采取措施,维护相关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针对“吏治”领域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坚决而切实地打击腐败,缓和干群之间的矛盾。
善解人民内部矛盾要有新思路,不能沿用改革开放前原有的思路,即使对以前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也不要固定化,而要根据新的社会背景进行探索,例如,鉴于农村已开始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和城市建立诸多社区,要学会发挥城乡各类“自治”组织的作用;鉴于不少人正在由“单位人”向“社会人”和“社区人”转变,要学会发挥各类民间社会组织的作用。
近半个世纪前,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这一有社会价值的探索,可惜后来被其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所打断。今天,中国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新的基础上破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历史性课题,我认为这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三、经济部门构建和谐社会的四个着力点
构建和谐社会不是某一部门的事情,社会各界都担负着相应的责任,经济部门和经济工作者尤其要意识到自己担负的重要责任,并切实为此作出贡献。这里有四个着力点:
第一,寻求社会所有制关系的和谐。我认为,社会财产关系的和谐是经济领域最大的和谐。这里有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调整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在诸多的非国计民生行业和领域,还存在着官商“与民争利”的现象,为此必须继续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调整,毫不动摇地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在诸多行业,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存在对非公有资本的“非国民待遇”问题,为此除继续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外,要针对目前存在的所有制“歧视”,支持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构建“国(国有资本)、民(民间资本)、外(外商资本)”等“多足鼎立”的财产格局。尤其要学会用“混合所有制”这一新型的财产组织形态来包容和整合不同资本的和谐发展。
第二,寻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中的和谐。这里的关键是实现市场主导与宏观调控的结合。从近几年的社会实践看,二者之间存在诸多不和谐之处,这里既有市场微观主体方面的原因,也有政府宏观调控方式方面的原因。为此,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新理念来统一企业主体、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思想。一方面,要尊重市场主体的选择,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另一方面,要改进宏观调控方式。对于宏观调控既要加强,又要改善。从实践中问题来看,对其内涵要全面把握,不能把宏观调控简单等同于“宏观紧缩”,去年流行的所谓“改革开放以来第五次宏观调控”说,有一定片面性,其问题在于把宏观调控和宏观紧缩完全等同了起来,从而扭曲了宏观调控的内涵,影响了宏观调控的声誉。须知,紧缩、扩张和不缩不扩(即中性政策)都属于宏观调控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要因时因地制宜。特别要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同时为了促进经济运行的和谐,还需要对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管理)“畸形双轨制”进行改革。
第三,寻求经济发展格局的和谐。这里的基本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五个统筹”。近一段时间,人们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之间等五方面存在的不和谐乃至某种程度的冲突,有所披露和剖析,但是,如何从以人为本的角度,高屋建瓴地整体“筹”之、内在“统”之,却没有完全“破题”,现在要探索这五方面之间的“内在通道”,真正从“板块式的拼接”走向“胶体式的统筹”。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即可持续发展问题,是五个统筹的一部分,可放在此方面一并解决。
第四,寻求民生方面重大关系的和谐。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是民生之本。目前,失业问题比较严重,虽然个别地方存在“民工荒”,但这是由劳动力价格和体制带来的局部现象,不应被“民工荒”的扭曲现象所迷惑,尤其不应对此夸大和渲染,要看到劳动力整体供大于求问题是中国就业的基本问题;同时收入差距过大也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这种收入差距表现在城乡、地区、行业、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鉴于国家正采取措施,通过支持“三农”来缓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通过西部开发等来缓解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因此克服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可重点放在解决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上。解决的思路应既要考虑“保障下段”,也要考虑“调节上段”和“扩大中段”,当务之急是“保障下段”,即解决弱势群体的收入问题,制止弱势群体的“被边缘化”趋势,同时,着眼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制定“扩大中段”的相应措施,也要制定“调节上段”的预案,待条件成熟时推出。同时还要推进整个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可靠的社会“安全网”。总之,民生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最直接因素,必须着力解决,使人民群众获得最切实、最直接的利益。这是在经济方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重要落脚点。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光明日报:以“中”为重 构建和谐社会
——访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
刘福垣:1944年9月生于黑龙江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后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硕士、博士学位。现为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博士生导师。
记者: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其问题的关键点在什么
刘福垣:和谐社会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和谐的社会。和谐就是以人为本,在这个社会里,一切为了人的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为了人的素质的提高、人际关系的升华、人天关系的和谐。这其中,最根本的人际关系是劳动关系、就业关系,按照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就业放在第一位。另外就是人天关系,自古以来我们中国朴素的唯物主义叫“天人合一”,天和人的关系要和谐,因为我们是自然的一部分。如果我们破坏了自然,直到自然不让我们生存,那么一切经济、一切发展都是空谈。要想建立和谐社会,不能离开中国特色,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在当年我们解决了吃、穿、用等问题后,卡在了社会保障、义务教育、普通民居上,现在我国面临着社会保障、就业问题、教育投入三大发展难题,都要靠发展观的转变来解决。不是生产力发展水平问题,不是经济实力问题,而是分配关系问题、发展战略问题。首先,和谐的关键是确保低收入人群没有后顾之忧。改革开放后,我们对社会保障问题重视不够。社会保障是一个公共品、它不是社会产品。由于社会保障问题,老百姓有钱也不敢消费,存款越来越多,就是这个原因造成了产品积压。由于这些产品积压,生产这些产品的人就要下岗、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就要破产。保障不到位的后果是家庭保障赔率是百分之百。老百姓攒钱就是攒失业,因为存款如果不能转化为贷款就是转化为失业。在全社会总的剩余价值中,大头要归社会占有,用其来搞社会保障。现在有一部分要纳入财政预算的社会保障没有解决。这就需要加大整个社会保障的力度。第二,土地批租是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批租的土地使用权转到开发商,房价高涨,另一方面是大量的老百姓买不起房子,甚至租也租不起,造成住宅短缺。现在说房地产过热,其实房和地不是一回事。现在是住房短缺,地产过热。现在大家说房价太高买不起。实际上工薪一族的工资中只含有房租,不含有房价,但现在的房子是给有钱人盖的,大多数的产业工人不可能买房子。我们现在的住宅短缺不是三五十年,而是五六十年才能解决的问题。所以房地产业,尤其是房产业需要大力的发展。
第三个就是教育,我国是一个教育大国。我们义务教育还收费,现在超收的学费达到3200多亿,而非义务教育,政府拿钱还不少。我们国家在非义务教育上花的钱比在义务教育上花的多,这是不正常的。
记者:你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体有哪些建议
刘福垣:以“中”为重,五个统筹才能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我认为要树立以“中”为重的发展观,它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第一,加速中等城市扩容。我国工农两种生产方式、城乡两元社会结构的转化,要靠城市化来完成。我们应该在市场机制推动和政府引导下,形成大、中、小结构合理、配套完整的城市体系。目前我国的城市化严重滞后,城市结构扭曲,在660多个城市中绝大多数是小城市,还有数以万计的规模极不经济的小城镇。缺少百万级的大城市。因而当前急需把相当数量的中小城市发展为大中城市。这是解决城乡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二,启动中部崛起战略,进行区域结构调整。中部地区是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板块矛盾转化的关节点,是启动内需、解决就业问题、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决战地区。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东、中、西三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要靠中部大发展来解决。这是解决区域结构的矛盾。
第三,重视中间产业发展,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中间产业是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其中第三产业、建筑业的就业潜力和弹性最大。首先,还是要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服务业的发展是和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社会化同步的。目前我国服务业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差距太大,许多城市的功能不健全,主要是服务业功能不健全,发展服务业是当务之急。其次,建筑业的发展必须适应人口城市化的需要。建筑业是我国目前和未来长盛不衰的支柱产业。其中作为进城农民定居工程的居民住宅业,应该是重中之重。建筑业的大发展将带动50多个行业的发展,为就业提供的岗位是相当可观的。
第四,扩大中等人才队伍。在我国,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新经济的呼声比美国还要高,片面强调中国特色的风头一变,又片面强调全球一体化,忽视中国特色,几乎忘记了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我国目前急需有专业资格认定的中等技术人才。
第五,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比重。这个阶层不是有中等规模的金融资产,就是有中等水平的人力资本,他们有消费结构升级的欲望和能力,有投资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冲动和可能。这个收入层次人口数量的多寡决定一个社会的稳定度,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
※论“和谐社会”与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目标
程伟礼 上海社科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和谐社会”核心价值概念和价值目标的形成,标志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的进一步成熟和创新
□和谐发展是预防经济增长黄金期衍变成为社会矛盾突发期和高发期的重要执政原则
□在多样化的时代执政,不仅必须具备符合国情的完整的执政理论体系,而且要有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的策略思路,只能是在承认社会分化的基础上逐步实践社会公正,走渐进和谐发展的道路
□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之一就在于能否建立起一个与时俱进的社会公共管理体制
判断一种理论思维是否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看这一理论体系的核心价值概念是否形成,核心价值概念是否创新。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多样化进程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的创新,迫切需要主流意识形态的创新。其中,主导理论思维的核心价值概念创新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全面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们党所肩负的使命,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工作,这对于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高屋建瓴地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和谐社会”核心价值概念和价值目标的形成,标志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的进一步成熟和创新。
价值目标的核心体系
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我国战略机遇期执政党建设的主旋律。和谐发展是预防经济增长黄金期衍变成为社会矛盾突发期和高发期的重要执政原则。然而,在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策略和实现途径上,却存在着不同的价值取向,这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与抉择。基于这一点,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他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价值目标是理想信念和实践行动的中介。价值目标的确立,既有利于坚定人们的理想信念,又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南。在今天这样一个多样化的时代,保持执政党对于13亿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不仅必须具备符合我国国情的完整的执政理论体系,而且要有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体系。胡锦涛总书记所阐述的六大价值目标,不仅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几十年来的实践经验,而且体现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这六大价值观念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有机的价值体系,形成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核心价值内核。在这一核心价值体系中,民主法治居于首位,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恰恰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基础。公平正义主要属于物质文明范畴,诚信友爱则属于精神文明范畴,只有“三大文明”协调发展,才能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只有“三大文明”全面发展,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这里,核心价值目标的体系化意味着理论思维能力的透彻、全面和进一步成熟,意味着党的执政能力的提升、完善和进一步提高,意味着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进一步的认识和把握。
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
实现和谐社会,通常的发展策略是采取选择“抽肥减瘦”的政策、直接缩小贫富差别以达到缓和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的普遍做法。改革开放实行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力大发展。由于人们的主客观条件不同,获得机遇的先后和多寡不同,出现了贫富差别与地区差别。通过政策调整和制度安排,为弱势群体和地区创造条件增强他们的致富能力,通过税收政策将富人和富裕地区的一部分财富收上来进行二次分配,部分税收用于发展公益事业,部分用于对困难群体和欠发达地区的补贴,这就是“抽肥减瘦”。这是许多国家实行的常规政策,能够收到一定的社会效果。
由于我国社会进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制度化建设阶段的时间不长,每个公民不论贫富贵贱、能力高低、性别差异参与发展竞争的机会和权利并不平等,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充分实现尚需时日。在这种背景下,在选择“抽肥减瘦”政策、直接缩小贫富差别的同时,构建和谐社会的策略思路必须拓宽和创新。
实际上,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求根源于社会分化,而社会分化则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构建和谐社会的策略思路,只能是在承认社会分化的基础上逐步实践社会公正,走渐进和谐发展的道路。这就必须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注重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这种构建和谐社会的策略思路创新集中体现在价值实现的途径上。胡锦涛总书记从物质基础、政治保障、精神支撑和社会条件四个方面指明了和谐社会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从根本上讲,实现和谐社会的途径,不是激烈的道德谴责,不是粗陋的政治动员,也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更为重要的,是主动地调整社会政策和社会结构,切实提高中等收入阶层在全社会人口结构中的比重。根据现代化建设的规律,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提高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造就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合理的社会结构,是一个重要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这就必须不断加快我国农村城市化的历史进程,对进城农民工实行同等国民待遇,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这就必须不断扩大接受高等教育人口在全社会人口中的比重,坚持把科技和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的“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把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都需要艰苦的量的积累,尤其是确保每年中等收入阶层增长一个百分点,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只有到中等收入阶层达到社会总人口的40%左右,才算是真正具备了和谐社会的坚实经济基础。
价值实现的基本原则
与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相配套,胡锦涛总书记阐明了和谐社会价值实现的六条基本原则。这就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这里,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的领导,不仅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而且要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他特别重视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关键在于建立与时俱进的社会公共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中机构臃肿、效率下降、思想僵化、创造力缺乏等弊端对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为适应社会的深刻变化,新的公共管理浪潮正在形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政府非盈利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涉及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体育、城市管理、文化娱乐等公共生活领域。安居乐业的公益精神、社区意识与日俱增。公共信息、公共资源、公共物品、公共秩序、公共政策等公共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内,公民对许多事务享有法定的自治权利,意味着不可用行政权力的手段去干预某些社会事务。市场经济越是完善,公民自治程度越高,对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良性互动的新的社会治理结构的呼唤就越迫切。政府职能转换意味着由社会的直接“管理者”逐步向社会治理的“主导者”的转变。同时社会人口频繁流动,群体组合多变,如何构建起有效的沟通联系网络与工作触角,与变化频繁的社会组织、与民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的人群保持最密切而广泛的联系,对于执政党来讲是一个更为严峻的考验。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之一就在于能否建立起一个与时俱进的社会公共管理体制。
此外,构建和谐社会还必须破除建设“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的真谛就在于亿万群众活生生的创造性活动,和谐社会的真谛就在于造就数以万计的各种各类专门人才。如果我国13亿人口资源转化成为人才资源,中国这么一个稳定而又和谐的社会将对世界作出无法估量的重大贡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
李连仲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由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本质规定所决定的。
只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条件下,逐步理顺各方面的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和创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持续巩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践充分证明,科学发展观是符合我国实际状况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是:一要坚持发展,发展是硬道理。二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是: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由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本质规定所决定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加快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决定于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社会的发展首先决定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必定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繁荣和兴旺,是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的。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从而实现我们党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所以,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中,要防止因为强调各方面的全面发展而忽视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我们必须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来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从目前情况看,尽管我国经济长时期保持了快速增长,但由于我国基本国情所决定,我们与发达国家人均GDP和收入水平还有很大差距。现有的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还不相适应,经济社会中的很多不和谐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与发展还不充分有联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把发展放在首位,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经济发展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有充分的物质保障。
(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中,社会主义社会为每个人实现自我价值和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创造出一个公平竞争、机会均等的机遇,使他们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竞相迸发,使他们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特别是要鼓励人们依法经营,勤劳致富,先富带后富,努力实现共同富裕。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为充分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要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推动社会不断进步。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切实保障人民参政议政的权利,使人民当家有权,做主有位,特别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主线,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涵
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全面是指空间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协调是指内部各个方面的关系彼此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可持续是指时间的延续,强调发展进程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
只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条件下,逐步理顺各方面的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和创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持续巩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只有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和谐创业、和谐安邦、和谐兴国的伟大使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基础上的,但是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此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还需要积极推进,它们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相互之间不协调等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这些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在经济方面。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高成本、低产出、低效益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未来几年人口总量仍将保持增长,劳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农村贫困人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贫困居民等社会困难群体的问题急待解决,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实现经济较快增长,付出了消耗大量能源资源和增加环境污染的较大代价,在某些方面已经严重超出我们的实际承受能力。
在分配方面。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首先,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1984年为1.71:1,2003年达到了3.23:1。如果仅考虑货币收入,剔除农民收入中的实物部分,目前城乡收入差距将扩大为4倍多。如果考虑到城市社会福利方面因素的差异,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到6倍左右。其次,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拉大。再次,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社会财富呈现向少数人转移的态势。
在政治方面。如何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许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立法工作还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发展的要求,有的地方立法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片面反映部门利益的不正常现象。在执法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有待于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还仍然存在。在决策中缺乏科学化、民主化程序,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广泛听取意见,不经专家论证,决策随意性比较大。
在文化方面。首先,城乡教育差距较大。全社会教育投资投在城市的约为3/4,而投在农村的不到1/4。其次,落后腐朽文化还有一定市场。不少群众自觉不自觉地相信因果报应、命中注定、烧香拜佛、占卦算命、看风水等。再次,西方敌对势力通过散布和传播反动腐朽文化和西方价值观,腐蚀人们的精神世界。
上述情况说明,这些问题如不能尽快解决,将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
当前,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除了传统体制和发展模式累积的原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实践中背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所造成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告诉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背离科学发展观要求,整个社会就难以和谐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发展是硬道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必须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针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要更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用市场的手段解决市场中的矛盾,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立起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
1、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要协调产业发展关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发展,特别是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农业发展整体水平。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二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坚持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新型发展道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产业的发展水平。三要增强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四要支持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健全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增强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
2、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缓解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源约束的矛盾,需要尽快扭转高消耗、高污染、高投入、低产出、低效益的状况,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着眼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真正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3、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在经济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社会生活领域把公平放在第一位。市场经济不会自发带来社会公平,政府干预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手段。在实践中要积极创造既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又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让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社会全体成员。
4、促进区域经济协调互动,优势互补,实现各地区共同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特色,加强地区之间的经济协作,促进产业在地区之间合理转移。各地区要积极发挥其有市场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产业,逐步形成以市场为纽带、以当地经济为依托、互利互补的发展局面。
5、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人才,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的空间。要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外资从数量增长为主向以质取胜转变,推进贸易方式和市场多元化,积极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提高传统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售价,增加自主品牌的出口,限制资源型和高耗能商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也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必要的发展条件。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一是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当前特别是要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二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三是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占领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要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促进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四是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建成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严格控制医疗价格和医疗收费,坚决纠正卫生领域的不正之风。五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把促进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逐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形成更多的就业增长点。
2、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二是要改善社会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由过去政府包办社会事业,转变为政府机构、市场组织、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促进分工合理、调控有序、治理有效,形成社会管理合力。三是政府要发挥引导、协调和必要支持的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蓬勃健康发展。四是要调整和完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和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形成全社会的和谐互动。
3、不断提高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的能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和日益多样化的利益体系,从而使社会关系更为复杂。要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与体制机制不完善有直接关系。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各项改革,形成一个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是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加强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质量。二是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完善人口和就业管理,加强社区管理,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搞好市场监督和管理。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规划制定、政策协调和信息服务,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完善市场监督体系。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专业化建设,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五是推动社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提高社会政策制定水平。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制度和信息支持系统。
2、进一步深化社会领域的改革。一是要改革教育体制,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国家在保障基础教育的同时,要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能力,加快培育高水平专业技术教育体系。二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三是改革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四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五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风险。
3、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层次和企业素质。二是着眼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加快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贯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全过程。要继续深化宏观管理改革,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制和机制,增强调控的有效性和调控手段相互配合的协调性,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环境。四是及时将改革的成果纳入法律制度体系。按照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的要求,及时将比较成熟的改革举措和政策规定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化、制度化。五是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敢于攻坚,锐意进取,又要兼顾各方,积极稳妥,切实把握好政策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综合配套,统筹协调,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文汇报》
※论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路径
庞元正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备的物质条件和其他社会条件,就必须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一定要把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制定各项政策、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
□当前,需要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由经济利益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需要运用经济的方法并辅以其他方法去解决
□只有从整体上推进体制改革,使各项改革配套进行,才能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提到全党面前。日前,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再一次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无疑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是当前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指南。那么,怎样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这里,着重从理论上作一些分析。
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注重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基础之上,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抓住经济发展,做好发展这篇大文章。而要更好更快地发展,就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在当代社会,创新实践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实践的主导形式,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和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备的物质条件和其他社会条件,就必须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而我们要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又必须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
要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我们就必须充分激发全体人民包括各个阶级阶层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基本阶级内部出现了分化,社会涌现出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出现了阶层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推进技术创新等各项创新的基本力量,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人员则是推进知识创新的主体,各级党政机构和不同所有制中的领导者、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则是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主体。我们要激发社会活力,就必须把全体人民包括各个阶级阶层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正如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的,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环境。
深入认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切实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和谐社会是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当承认,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社会不公现象,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拉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有社会不公的影子,社会不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了社会不同阶层的和谐相处。因此,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已经成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对此,应当说大多数人是有共识的。但是,对于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社会不公,怎样看待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切实推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公平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分配的公平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的问题,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主要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当然,社会公平又具有其相对独立的价值,它是社会广大成员普遍能够接受的价值目标,能够为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的道义动力,是一个政权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体现。因此,我们一定要把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制定各项政策、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这是共产党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其次,要全面反思历史经验,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我们在分配领域中的基本方针,对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现在看,这样一个口号对公平的重视存在明显不足。“兼顾”给人一种“顾得上就顾,顾不上就不顾”、“可以顾也可以不顾”的感觉,因此,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进行反思,是很有必要的。但是,那种认为我国社会之所以出现社会不公的现象,与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着直接关系,进而主张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颠倒过来,主张把公平摆到最重要地位的观点,却不免又失之片面。因为,实际上,当前社会不公现象的存在,不是由于我们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很少或根本没有顾及公平造成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在公平方面做得不够而否定效率优先。至于“兼顾公平”,如前所说,这一提法容易产生误解,而且我们确实在公平方面做得不够,因此,可否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修改为“效率优先,注重公平”,这样有利于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推进社会全面进步,而不至于重蹈旧体制平均主义的覆辙。
再次,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切实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必须看到,公平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公平是历史的,就是说公平总是受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具体的制度安排制约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公平实现的方式和程度都是不同的。公平是相对的,就是说它不是无条件的,它总是相对某种规则或相对某种不公平状况而言是公平的,而不是说从任何方面讲都是公平的。例如,人们常说机会均等就是公平,其实对于生理条件和家庭条件不同的人而言,即使给他们提供同样的机会,他们利用机会的能力也不是均等的。懂得了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道理,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推进公平,要根据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前进,不断推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样,懂得了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道理,认识到公平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具体的制度安排制约的,就不能开空头支票,把人们的胃口吊得过高,更不能引导人们去追求绝对公平。否则,人们对公平期望值过高,而实际上又兑现不了,实现不了,不仅会使我们的领导机关失信于民,而且容易导致社会心理失衡,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
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注意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索:
首先,要学会善于用经济方法处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利益主体的多样化,不同的利益追求导致利益之间的矛盾,据有关方面的分类统计,由利益矛盾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已占到社会矛盾纠纷的70%—80%,成为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用不同质的方法解决不同质的矛盾,这是解决矛盾的根本原则。由思想认识问题引起的矛盾,可以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由经济利益引起的矛盾,单纯沿用过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已经明显力不从心。当前,需要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由经济利益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需要运用经济的方法并辅以其他方法去解决。如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不公、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不及时足额发放退休工人退休金等,这些问题单凭说服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去解决,或者事倍功半,或者劳而无功,最终还是要靠一定的经济手段去解决问题。
其次,要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走向冲突和对抗。人民内部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本来是不应当出现冲突和对抗的,但处理得不好或不及时,也可能使矛盾激化,产生冲突和对抗。而一旦出现冲突和对抗,轻则会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重则会破坏安定团结,造成社会动荡乃至酿成动乱。所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不能使本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一旦发现矛盾激化的苗头,要迅速赶赴第一线做好疏导工作,善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已激化了的人民内部矛盾,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逆,要采取有力措施来平息事态,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全面准确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要着力健全发现问题的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前移监督关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着力健全纠正错误的机制,促使存在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再次,要善于化解和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是一种在较短时间内突然爆发的一部分群众与另一部分群众之间、一部分群众与领导部门之间、一部分群众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冲突和对抗。总体上讲,突发性群体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都是由经济利益的矛盾所引发的,即使一些矛盾的激化确因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挑拨,但同极少数人旨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政治活动是有明显的区别,同少数坏人搞打砸抢烧的违法破坏活动是有区别的,参与的大多数群众同少数混水摸鱼、违法犯法的坏人也是有区别的。当前,由于不能有效化解已经激化了的人民内部矛盾,造成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增加,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定团结。因此,善于化解和处理好突发性群体事件,已成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大课题。化解和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必须坚持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即使有一部分群众短时间内难以觉悟,出现某些过激行为,也不能简单地使用强制手段压服群众,要始终立足于团结、争取大多数群众,坚决防止用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维护安定团结,有理不能闹事,无理更不能闹事,要把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纳入法制的轨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面临的问题,对少数触犯刑律的人要依法给予必要的法律制裁,对因官僚主义、徇私枉法造成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干部,必须依据党纪国法进行严肃处理;对煽动和插手利用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敌对分子要及时加以揭露、孤立和打击。
构建和谐社会是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从整体着眼推进配套改革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治,这些工作都不是某一领域单独可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推进配套改革。如促进社会公平,从横向看,它包括经济利益公平、政治权益的公平、社会公共产品享有的公平;从纵向看,它包括机会公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过去,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分配结果的公平方面,强调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其实,没有政治体制、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相配套,就难有机会公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同样也就难以实现分配公平。进一步说,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各项社会体制的改革,彼此之间也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所以,只有从整体上推进体制改革,使各项改革配套进行,才能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工作。还要看到,改革不配套,正是造成社会发展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配套,造成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不能得到有效遏制,而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又是造成社会不公和某些干群矛盾激化事件的重要原因。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革除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各项社会体制的弊端入手,弄清这些弊端的因果联系,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各项社会体制的整体出发,按照相互协同配合、分别轻重缓急的原则,推进配套改革的进行。
此外,还要加强新形势下的对敌斗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共同要求。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我国社会仍然存在着敌我矛盾,我国境内外还存在着各种敌对势力,西方敌对势力仍然妄图对我实施“西化”、“分化”,这些敌对势力内外勾结,对我进行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对我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对我国的社会稳定和谐构成了严重威胁。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对敌斗争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对敌斗争的水平;要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完善国家安全战略,抓紧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坚决粉碎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
来源:《解放日报》
※光明日报:和谐社会的思想资源及其启示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执笔人:梅珍生)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多种和谐社会的设想,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与传统社会相对应的静态和谐。无论是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道家思想,还是强调以礼乐制度支持的人际和谐的儒家思想,都是如此。他们从不同侧面,为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源。
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想的生存空间。在道家代表人物老子那里,他设想的和谐社会是“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老子》八十章)。在这里,老子认为社会和谐的前提是消灭一切技术,消解一切文明对人性的侵害,将文化所造就的人还原为没有任何印记的自然人。“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就是切断那些引起纷乱的社会交往关系,让人们像植物一样固守在自己的园地里。这种淳朴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画卷,固然是和谐社会的一类,但它更像是没有人活动的自然界。
在庄子所构想的和谐社会里,有“至德之世”、“建德之国”、“至治之世”、“无何有之乡”等等。在这类理想的和谐社会之中,人的文化本性同样被充分地解构,剩下的只有人的自然本性。人生以回归自然为主要目的,“民如野鹿”,人摆脱了一切文化的羁绊,与自然和谐相处,与万物融为一体。庄子将人融化在自然中,人的一切活动表现为典型的自然过程,并随着自然界的盲目发展而不留下任何印记,“行而无迹,事而无传”(《天地》)。在这里,和谐的自然界,容许有万窍怒号的大风和和风,它们自吹自停、旋怒旋已,也会有气之聚散与物之生灭的自然代谢过程,但却没有君子、小人的分别,更不会有“尚贤”、“使能”的主体意识。在这种和谐之中,我们能够找到的只有“物”的和谐,而人不过是“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大宗师》)的造化之物,人与万物之间并无特异之处。
这样,在道家主要代表那里,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人对自然的顺从,他们主张天道自然,强调天的决定作用,反对人对自然有所作为。他们强调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对人与自然的区别,对于人的自我意识则刻意剔除。因而在庄子那里,“有己”的意识是不和谐的根源,它容易导致人们区分是非、善恶,计较得失、苦乐、祸福,由此引起种种苦闷,它也是造就自身与环境对立的根源。这种取消自我意识与物融为一体的和谐,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真正的和谐应该是差异的多样性的统一。但道家思想资源中的和谐观,自有其深刻之处,它首肯了消极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把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我们拥有一块坚实的土地,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第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在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念里,我们可以吸取的思想资源主要是人际关系的和谐。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社会和谐的主体,离开了人的交往关系,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儒家讲人伦的和谐是依靠礼乐制度来保障的。孔子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等级秩序中,每个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做到“和而不同”。对于社会整体和谐来说,孔子认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这就是在财富分配方面,力求做到“均”,即在各阶层内部人与人之间做到均等,而不是不同阶层的一律均等;各利益集团之间和谐相处,实现上下相安,而不是上下倾轧。在人与人之间要求多一些关爱,多一些诚信,做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在儒者看来,人伦和谐并不涉及到财富创造者的积极性,而只涉及到财富占有者的分配关系问题。但是社会的不和谐,往往起因于财富、权势、力量对比的悬殊,尤其是处于强势地位的社会成员以势挟贵对他人的生存境遇漠然视之的时候,更容易引起社会冲突。因而孔子强调人际应该以仁心相感,仁的感通恰如各社会要素的和谐剂。
在荀子的思想中,社会和谐主要取决于各阶层得到与其社会地位相应的有差别的回报。荀子称:“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行之得其节,礼之序也”(《荀子•大略》)。等级贵贱之分与对物质财富占有多寡相对应,在等级差别的对应中,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不同的人“或美、或恶、或厚、或薄、或佚乐、或劬劳”,而人们又安于自己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因而,礼的规定以及人们对礼的认同,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这样,儒家的社会和谐思想,主要表现在以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礼乐制度设计中。在这里,它虽然强调的是不同政治地位者的利益差异,但暗含了区分人们贡献差异的因素。尽管在礼的强制性规定下,它对人们贡献差异的看法往往是颠倒的,但它通过规定不同职位者的需求差异,引导了人们对礼乐制度的普遍认同。
儒家的社会和谐思想之于当代社会的启示在于:按社会成员对社会贡献区分其报酬是必要的,社会成员对自己之于社会贡献程度的自觉估量,是社会和谐的心理基础。在科技、知识、管理、资金等非劳动要素已进入社会分配系列的今天,人们若仅仅着眼于劳动付出,将按劳取酬中的“劳动”作狭义的理解,就难以了解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及其多种因素合力这一客观事实。按照贡献的差异进行差异分配的原则,是符合人的利益驱动本性的,也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社会成员的潜能,它使人们的目光不再专注于已有的财富的分割,而将人的主要力量转换到对财富创造的追求。在当代社会,对和谐制度的设计,一方面要创造出有利于社会强势集团追求财富欲望的合理空间,另一方面,又要将他们对财富的追求限定在社会可接受的公平、正义范围内。一般来说,他们拥有社会资源方面的优势,在获取利益方面更容易得到制度设计、政策安排等的支持,相反,困难群体的生存权利更容易被忽视。因而,关注弱者的权利就更有必要。若没有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利益或最基本生存权利的合理安排,要实现社会和谐是不可能的。只有转型期的制度设计使困难群体的起码生存得以维护,才有可能使在全社会的财富增进的同时,所有社会成员的生存境况亦随之改善,从而实现社会成员对整个社会秩序的认同,并形成社会协调发展的向心力量。
第三,风俗和美是和谐社会的重要表征。和谐社会落实于人伦日用之中,除了人伦关系的和谐外,还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习俗。追求人文生存环境的和谐,是不同时代人的共同梦想。如果说桃花源中的淳朴和美风俗还带有梦幻的色彩,不足以成为现实社会的样板的话,以礼乐为根基的人文教化,则为和谐社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资源。礼乐制度就是要建立一个“群居而不乱”、“体情而防乱”,既有秩序、又有自由的合理的社会。每个人在合理的风俗习惯中,可以改过迁善,过着自己能把握自己,又能涵融群体的生活。而淳朴世风的形成,又少不了对民众的礼乐教化。通过礼乐教化,人自觉其作为人的存在,以富于人性的交流,取代相互窥伺与欺骗。也许人们认为在现代社会中,礼乐的教化是无根的,难以落实到人伦日用中去。但是,无论是在现代科层社会组织中,还是在人们家居封闭的楼房里,用人对人的温情取代人对人的冷漠总是受欢迎的。无论是礼貌地问候,还是在家居生活中对他人存在的顾及,比如爱护环境、不讲脏话,对人友善这些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都足以成为和谐风俗的基本要素。相反,现代人若没有诚信、孝顺、平等等观念的支撑,人们就会整日生活在控制与反控制的争吵中,人的情感细小裂痕就会化作一道道难以跨越的心灵鸿沟。
第四,社会成员的身心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点。在中国哲学史上,无论是张载的“民胞物与”,还是王阳明的“一体之仁”观念,都是基于人与万物的一体感为基础的,它们承认人天生具有同类感,正是这种同类感,才有可能使人的自爱扩大为爱同类。因而和谐社会必须有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认同与接纳。但是,现实境况往往是人们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把同类意识抛却在一边,心中所据有的只是自我的利益,只有由财富或权势的崇拜而来的同类分化。因而,超越自我的束缚,摒弃商品拜物教,培养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是身心和谐的必然要求。
个体身心和谐,既取决于社会成员具有良好的心态,也取决于制度安排所给予人的希望,即社会成员感到社会规则大致公平,认为个人虽然还没有达到他人的成就,但每个人却具有与那些成功人士相同的社会权利与机遇。只有这样,个体身心和谐所要求社会成员具有的超越精神,才不是阿Q式的自我麻醉,而是基于个体对社会制度安排的清醒认识,基于对生存意义的深刻领悟。尤其是当劳动真正被社会所尊重,并且值得全社会所尊重的时候,当财富并不仅仅是作为个人的贪欲而追求,而是全社会各种要素的合理聚合,并通过多种值得人们信赖的方式而反馈于社会的时候,个体的自由才有可能得到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实现。总之,从我们民族的思想资源看,和谐社会的构建取决于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合理地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取决于社会制度的合理安排。在激发社会活力的过程中,既要激发处于社会强势地位的人创造财富的活力,又要注重激发弱势群体的活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他人、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充分培育社会成员的精神境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论和谐社会的体系、关键和经济着力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常修泽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代世界人类的共同理想。去年,我在北欧作经济社会考察时,深切感到这些国家都在从各自国情出发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我在内部研究报告《公共服务:打造“善治”政府的主要着力点》(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调查、研究、建议》2004年增刊第5期)中对此做过分析。那么,基于中国的国情,特别是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应当如何把握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并为之作出贡献呢?这里,我谈三个观点:
一、科学的和谐社会是三个统一体的综合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首先界定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在近来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中,我认为存在一种狭隘化的倾向,即把和谐社会归结为一个社会组织的协调或社会稳定问题。无疑,社会组织协调,包括发挥NGO(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远远不是这一命题的全部内容。至于社会稳定,只是和谐社会的底线——一条必须严守、不能再退的底线,但作为以“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为执政理念的政党,不可采取“底线论”,和谐社会应该有比社会稳定更高的境界和价值追求。从系统论的角度来分析问题,我认为,和谐社会内部蕴含了三个方面的统一体,或者说它是综合了三个统一体的完整体系。
第一个统一体是民主和法治的统一。和谐社会首先应是民主的社会。我们不是天天讲“执政为民”吗?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并使这种民主能够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应当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实现途径。这里至少有四个重要指标:1、公众的社会知情度;2、公众的社会参与度;3、公众的意志表达度;4、公众的民主监督度。这种民主要与法治相结合,而法制建设的基础是立法过程中“海纳百川”,特别是寻求“百川”在意志和利益上的最佳交汇点,进而使社会各种行为主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使整个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转。鉴于中国历史上长期实行封建专制制度,某些社会成员现在民主法制观念依然淡薄,应特别强调民主与法制这一统一体的重要作用。
第二个统一体是活力和秩序的统一。在我看来,和谐社会应是一个充满朝气、充满活力的社会,不能把它理解为“一潭静水”的社会。如何使一个社会充满活力?我认为,作为基本面的东西,一是发展先进生产力,这是社会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二是推进市场化改革,为社会充满活力提供制度支撑。当前中国的社会活力不是“过头”的问题,而是活力远远不够的问题。针对当今社会活力源不足的现状,要特别强调整个社会崇尚劳动、崇尚知识、崇尚人才、崇尚创造。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生产要素包括资本、技术、劳动力和管理的活力竞相迸发。与此同时,推进政府转型,改进政府的调节和管理方式缔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政府问题的实质在于政府体制转型。我在去年发表的《政府改革:从“管理型”到“服务管理型”》中指出:政府应以公共服务为主,包括:1、提供面向劳动力市场的“民生性”服务;2、提供社会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服务;3、提供非竞争性领域的“基础性”服务;4、提供促进市场主体正常运转和创新的“主体性”服务。在实施公共服务的同时,政府做好自身应当承担的管理职能,包括规划协调、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工作。通过政府转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重建社会秩序,形成社会规范,从而达到“活而有序”。
第三个统一体是多元与公正的统一。经过26年的改革,中国社会已经由过去一个力量比较单一的社会转变为多元力量并存的社会。1、经济上多元:原有的产权格局发生变革和分化,各类新的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纷纷崛起,国民财富中各自份额的区隔越来越清晰(撇开微观主体不说,仅仅是从宏观层面粗线条划分,13万亿元的GDP已成国有、集体、私有各占1/3的格局);2、政治上多元:除作为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外,还有在二十多年社会变革中新出现的六组新兴社会阶层;3、思想上多元:诸种文化信仰和价值取向“百花齐放”。中国的社会结构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呈现多元并存、“百舸争流”的局面。这是中国社会巨大的进步。无视这种变化、留恋传统体制下社会力量单一化的思想和倾向是可悲的。
但要看到,多元力量的崛起给社会运转带来新的严峻的课题,因为多元社会力量之间既有价值一致的一面,也有价值差别甚至是价值冲突的一面。经济上多元,使利益关系复杂化;政治上多元,使政治诉求“博弈”化;思想上多元,使价值冲突“显性化”。和谐社会的美妙不在于“无差别境界”(周谷城先生语),而恰恰在于面对多元力量的社会现实,摆平和协调各种利益矛盾。“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同样,多元横流,方显出和谐社会的可贵境界。这里的关键在于制定、采取以“社会公正”为灵魂的社会政策,而“社会公正”则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分配的公平,而且表现为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地位的平等和机会的平等。为此,政府要摆脱、超越新老既得利益集团的束缚,站在社会公正的立场来处理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给和谐社会列出如下公式:和谐社会=民主和法治的统一+活力和秩序的统一+多元与公正的统一。
二、和谐社会的关键:在民主化和市场化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把握和谐社会的精神,既要全面系统,又要把握关键。所谓关键,在我看来即是在民主化和市场化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要明确,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这是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是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撑点。这是不可回避的。离开这两大支撑点研究处理社会矛盾问题将会走到传统体制的老路上去。
中国现在处在矛盾的凸显期,但这些矛盾基本上属于在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与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内部矛盾相比,现阶段的人民内部矛盾有其新的特点。一是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特别突出(这从信访部门反映的案件即可得知),其中也包括已经露头、但尚未引起重视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矛盾(即劳资关系矛盾);二是聚集性较强,往往是矛盾一旦爆发,即形成大规模的群聚事件(这在不久前爆发的重庆“万县事件”和四川“汉源事件”即可看出);三是矛盾的爆发与党内和政府内的腐败问题关联度高,矛盾的背后,往往有腐败分子隐藏其中。这些新特点都大大强化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难度。
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要紧紧抓住善解人民内部矛盾这一症结问题。例如:针对部分产业工人和农业劳动者经济地位相对下降的矛盾,应爱护和扶持这一重要的社会群体,使广大工农群众都能(至少是大多数)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夯实共产党执政的基础;针对征地、拆迁、改制以及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诸多损害群众利益的矛盾,切实采取措施,维护相关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针对“吏治”领域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坚决而切实地打击腐败,缓和干群之间的矛盾。
善解人民内部矛盾要有新思路,不能沿用改革开放前原有的思路,即使对以前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也不要固定化,而要根据新的社会背景进行探索,例如,鉴于农村已开始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和城市建立诸多社区,要学会发挥城乡各类“自治”组织的作用;鉴于不少人正在由“单位人”向“社会人”和“社区人”转变,要学会发挥各类民间社会组织的作用。
近半个世纪前,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这一有社会价值的探索,可惜后来被其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所打断。今天,中国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新的基础上破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历史性课题,我认为这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三、经济部门构建和谐社会的四个着力点
构建和谐社会不是某一部门的事情,社会各界都担负着相应的责任,经济部门和经济工作者尤其要意识到自己担负的重要责任,并切实为此作出贡献。这里有四个着力点:
第一,寻求社会所有制关系的和谐。我认为,社会财产关系的和谐是经济领域最大的和谐。这里有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调整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在诸多的非国计民生行业和领域,还存在着官商“与民争利”的现象,为此必须继续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调整,毫不动摇地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在诸多行业,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存在对非公有资本的“非国民待遇”问题,为此除继续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外,要针对目前存在的所有制“歧视”,支持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构建“国(国有资本)、民(民间资本)、外(外商资本)”等“多足鼎立”的财产格局。尤其要学会用“混合所有制”这一新型的财产组织形态来包容和整合不同资本的和谐发展。
第二,寻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中的和谐。这里的关键是实现市场主导与宏观调控的结合。从近几年的社会实践看,二者之间存在诸多不和谐之处,这里既有市场微观主体方面的原因,也有政府宏观调控方式方面的原因。为此,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新理念来统一企业主体、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思想。一方面,要尊重市场主体的选择,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另一方面,要改进宏观调控方式。对于宏观调控既要加强,又要改善。从实践中问题来看,对其内涵要全面把握,不能把宏观调控简单等同于“宏观紧缩”,去年流行的所谓“改革开放以来第五次宏观调控”说,有一定片面性,其问题在于把宏观调控和宏观紧缩完全等同了起来,从而扭曲了宏观调控的内涵,影响了宏观调控的声誉。须知,紧缩、扩张和不缩不扩(即中性政策)都属于宏观调控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要因时因地制宜。特别要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同时为了促进经济运行的和谐,还需要对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管理)“畸形双轨制”进行改革。
第三,寻求经济发展格局的和谐。这里的基本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五个统筹”。近一段时间,人们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之间等五方面存在的不和谐乃至某种程度的冲突,有所披露和剖析,但是,如何从以人为本的角度,高屋建瓴地整体“筹”之、内在“统”之,却没有完全“破题”,现在要探索这五方面之间的“内在通道”,真正从“板块式的拼接”走向“胶体式的统筹”。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即可持续发展问题,是五个统筹的一部分,可放在此方面一并解决。
第四,寻求民生方面重大关系的和谐。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是民生之本。目前,失业问题比较严重,虽然个别地方存在“民工荒”,但这是由劳动力价格和体制带来的局部现象,不应被“民工荒”的扭曲现象所迷惑,尤其不应对此夸大和渲染,要看到劳动力整体供大于求问题是中国就业的基本问题;同时收入差距过大也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这种收入差距表现在城乡、地区、行业、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鉴于国家正采取措施,通过支持“三农”来缓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通过西部开发等来缓解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因此克服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可重点放在解决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上。解决的思路应既要考虑“保障下段”,也要考虑“调节上段”和“扩大中段”,当务之急是“保障下段”,即解决弱势群体的收入问题,制止弱势群体的“被边缘化”趋势,同时,着眼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制定“扩大中段”的相应措施,也要制定“调节上段”的预案,待条件成熟时推出。同时还要推进整个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可靠的社会“安全网”。总之,民生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最直接因素,必须着力解决,使人民群众获得最切实、最直接的利益。这是在经济方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重要落脚点。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光明日报:以“中”为重 构建和谐社会
——访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
刘福垣:1944年9月生于黑龙江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后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硕士、博士学位。现为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博士生导师。
记者: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其问题的关键点在什么
刘福垣:和谐社会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和谐的社会。和谐就是以人为本,在这个社会里,一切为了人的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为了人的素质的提高、人际关系的升华、人天关系的和谐。这其中,最根本的人际关系是劳动关系、就业关系,按照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就业放在第一位。另外就是人天关系,自古以来我们中国朴素的唯物主义叫“天人合一”,天和人的关系要和谐,因为我们是自然的一部分。如果我们破坏了自然,直到自然不让我们生存,那么一切经济、一切发展都是空谈。要想建立和谐社会,不能离开中国特色,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在当年我们解决了吃、穿、用等问题后,卡在了社会保障、义务教育、普通民居上,现在我国面临着社会保障、就业问题、教育投入三大发展难题,都要靠发展观的转变来解决。不是生产力发展水平问题,不是经济实力问题,而是分配关系问题、发展战略问题。首先,和谐的关键是确保低收入人群没有后顾之忧。改革开放后,我们对社会保障问题重视不够。社会保障是一个公共品、它不是社会产品。由于社会保障问题,老百姓有钱也不敢消费,存款越来越多,就是这个原因造成了产品积压。由于这些产品积压,生产这些产品的人就要下岗、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就要破产。保障不到位的后果是家庭保障赔率是百分之百。老百姓攒钱就是攒失业,因为存款如果不能转化为贷款就是转化为失业。在全社会总的剩余价值中,大头要归社会占有,用其来搞社会保障。现在有一部分要纳入财政预算的社会保障没有解决。这就需要加大整个社会保障的力度。第二,土地批租是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批租的土地使用权转到开发商,房价高涨,另一方面是大量的老百姓买不起房子,甚至租也租不起,造成住宅短缺。现在说房地产过热,其实房和地不是一回事。现在是住房短缺,地产过热。现在大家说房价太高买不起。实际上工薪一族的工资中只含有房租,不含有房价,但现在的房子是给有钱人盖的,大多数的产业工人不可能买房子。我们现在的住宅短缺不是三五十年,而是五六十年才能解决的问题。所以房地产业,尤其是房产业需要大力的发展。
第三个就是教育,我国是一个教育大国。我们义务教育还收费,现在超收的学费达到3200多亿,而非义务教育,政府拿钱还不少。我们国家在非义务教育上花的钱比在义务教育上花的多,这是不正常的。
记者:你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体有哪些建议
刘福垣:以“中”为重,五个统筹才能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我认为要树立以“中”为重的发展观,它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第一,加速中等城市扩容。我国工农两种生产方式、城乡两元社会结构的转化,要靠城市化来完成。我们应该在市场机制推动和政府引导下,形成大、中、小结构合理、配套完整的城市体系。目前我国的城市化严重滞后,城市结构扭曲,在660多个城市中绝大多数是小城市,还有数以万计的规模极不经济的小城镇。缺少百万级的大城市。因而当前急需把相当数量的中小城市发展为大中城市。这是解决城乡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二,启动中部崛起战略,进行区域结构调整。中部地区是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板块矛盾转化的关节点,是启动内需、解决就业问题、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决战地区。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东、中、西三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要靠中部大发展来解决。这是解决区域结构的矛盾。
第三,重视中间产业发展,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中间产业是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其中第三产业、建筑业的就业潜力和弹性最大。首先,还是要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服务业的发展是和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社会化同步的。目前我国服务业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差距太大,许多城市的功能不健全,主要是服务业功能不健全,发展服务业是当务之急。其次,建筑业的发展必须适应人口城市化的需要。建筑业是我国目前和未来长盛不衰的支柱产业。其中作为进城农民定居工程的居民住宅业,应该是重中之重。建筑业的大发展将带动50多个行业的发展,为就业提供的岗位是相当可观的。
第四,扩大中等人才队伍。在我国,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新经济的呼声比美国还要高,片面强调中国特色的风头一变,又片面强调全球一体化,忽视中国特色,几乎忘记了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我国目前急需有专业资格认定的中等技术人才。
第五,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比重。这个阶层不是有中等规模的金融资产,就是有中等水平的人力资本,他们有消费结构升级的欲望和能力,有投资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冲动和可能。这个收入层次人口数量的多寡决定一个社会的稳定度,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
※论“和谐社会”与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目标
程伟礼 上海社科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和谐社会”核心价值概念和价值目标的形成,标志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的进一步成熟和创新
□和谐发展是预防经济增长黄金期衍变成为社会矛盾突发期和高发期的重要执政原则
□在多样化的时代执政,不仅必须具备符合国情的完整的执政理论体系,而且要有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的策略思路,只能是在承认社会分化的基础上逐步实践社会公正,走渐进和谐发展的道路
□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之一就在于能否建立起一个与时俱进的社会公共管理体制
判断一种理论思维是否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看这一理论体系的核心价值概念是否形成,核心价值概念是否创新。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多样化进程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的创新,迫切需要主流意识形态的创新。其中,主导理论思维的核心价值概念创新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全面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们党所肩负的使命,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工作,这对于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高屋建瓴地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和谐社会”核心价值概念和价值目标的形成,标志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的进一步成熟和创新。
价值目标的核心体系
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我国战略机遇期执政党建设的主旋律。和谐发展是预防经济增长黄金期衍变成为社会矛盾突发期和高发期的重要执政原则。然而,在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策略和实现途径上,却存在着不同的价值取向,这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与抉择。基于这一点,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他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价值目标是理想信念和实践行动的中介。价值目标的确立,既有利于坚定人们的理想信念,又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南。在今天这样一个多样化的时代,保持执政党对于13亿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不仅必须具备符合我国国情的完整的执政理论体系,而且要有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体系。胡锦涛总书记所阐述的六大价值目标,不仅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几十年来的实践经验,而且体现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这六大价值观念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有机的价值体系,形成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核心价值内核。在这一核心价值体系中,民主法治居于首位,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恰恰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基础。公平正义主要属于物质文明范畴,诚信友爱则属于精神文明范畴,只有“三大文明”协调发展,才能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只有“三大文明”全面发展,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这里,核心价值目标的体系化意味着理论思维能力的透彻、全面和进一步成熟,意味着党的执政能力的提升、完善和进一步提高,意味着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进一步的认识和把握。
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
实现和谐社会,通常的发展策略是采取选择“抽肥减瘦”的政策、直接缩小贫富差别以达到缓和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的普遍做法。改革开放实行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力大发展。由于人们的主客观条件不同,获得机遇的先后和多寡不同,出现了贫富差别与地区差别。通过政策调整和制度安排,为弱势群体和地区创造条件增强他们的致富能力,通过税收政策将富人和富裕地区的一部分财富收上来进行二次分配,部分税收用于发展公益事业,部分用于对困难群体和欠发达地区的补贴,这就是“抽肥减瘦”。这是许多国家实行的常规政策,能够收到一定的社会效果。
由于我国社会进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制度化建设阶段的时间不长,每个公民不论贫富贵贱、能力高低、性别差异参与发展竞争的机会和权利并不平等,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充分实现尚需时日。在这种背景下,在选择“抽肥减瘦”政策、直接缩小贫富差别的同时,构建和谐社会的策略思路必须拓宽和创新。
实际上,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求根源于社会分化,而社会分化则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构建和谐社会的策略思路,只能是在承认社会分化的基础上逐步实践社会公正,走渐进和谐发展的道路。这就必须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注重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这种构建和谐社会的策略思路创新集中体现在价值实现的途径上。胡锦涛总书记从物质基础、政治保障、精神支撑和社会条件四个方面指明了和谐社会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从根本上讲,实现和谐社会的途径,不是激烈的道德谴责,不是粗陋的政治动员,也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更为重要的,是主动地调整社会政策和社会结构,切实提高中等收入阶层在全社会人口结构中的比重。根据现代化建设的规律,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提高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造就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合理的社会结构,是一个重要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这就必须不断加快我国农村城市化的历史进程,对进城农民工实行同等国民待遇,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这就必须不断扩大接受高等教育人口在全社会人口中的比重,坚持把科技和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的“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把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都需要艰苦的量的积累,尤其是确保每年中等收入阶层增长一个百分点,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只有到中等收入阶层达到社会总人口的40%左右,才算是真正具备了和谐社会的坚实经济基础。
价值实现的基本原则
与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相配套,胡锦涛总书记阐明了和谐社会价值实现的六条基本原则。这就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这里,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的领导,不仅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而且要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他特别重视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关键在于建立与时俱进的社会公共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中机构臃肿、效率下降、思想僵化、创造力缺乏等弊端对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为适应社会的深刻变化,新的公共管理浪潮正在形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政府非盈利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涉及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体育、城市管理、文化娱乐等公共生活领域。安居乐业的公益精神、社区意识与日俱增。公共信息、公共资源、公共物品、公共秩序、公共政策等公共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内,公民对许多事务享有法定的自治权利,意味着不可用行政权力的手段去干预某些社会事务。市场经济越是完善,公民自治程度越高,对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良性互动的新的社会治理结构的呼唤就越迫切。政府职能转换意味着由社会的直接“管理者”逐步向社会治理的“主导者”的转变。同时社会人口频繁流动,群体组合多变,如何构建起有效的沟通联系网络与工作触角,与变化频繁的社会组织、与民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的人群保持最密切而广泛的联系,对于执政党来讲是一个更为严峻的考验。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之一就在于能否建立起一个与时俱进的社会公共管理体制。
此外,构建和谐社会还必须破除建设“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的真谛就在于亿万群众活生生的创造性活动,和谐社会的真谛就在于造就数以万计的各种各类专门人才。如果我国13亿人口资源转化成为人才资源,中国这么一个稳定而又和谐的社会将对世界作出无法估量的重大贡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
李连仲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由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本质规定所决定的。
只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条件下,逐步理顺各方面的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和创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持续巩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践充分证明,科学发展观是符合我国实际状况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是:一要坚持发展,发展是硬道理。二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是: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由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本质规定所决定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加快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决定于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社会的发展首先决定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必定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繁荣和兴旺,是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的。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从而实现我们党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所以,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中,要防止因为强调各方面的全面发展而忽视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我们必须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来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从目前情况看,尽管我国经济长时期保持了快速增长,但由于我国基本国情所决定,我们与发达国家人均GDP和收入水平还有很大差距。现有的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还不相适应,经济社会中的很多不和谐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与发展还不充分有联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把发展放在首位,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经济发展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有充分的物质保障。
(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中,社会主义社会为每个人实现自我价值和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创造出一个公平竞争、机会均等的机遇,使他们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竞相迸发,使他们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特别是要鼓励人们依法经营,勤劳致富,先富带后富,努力实现共同富裕。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为充分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要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推动社会不断进步。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切实保障人民参政议政的权利,使人民当家有权,做主有位,特别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主线,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涵
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全面是指空间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协调是指内部各个方面的关系彼此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可持续是指时间的延续,强调发展进程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
只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条件下,逐步理顺各方面的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和创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持续巩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只有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和谐创业、和谐安邦、和谐兴国的伟大使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基础上的,但是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此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还需要积极推进,它们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相互之间不协调等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这些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在经济方面。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高成本、低产出、低效益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未来几年人口总量仍将保持增长,劳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农村贫困人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贫困居民等社会困难群体的问题急待解决,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实现经济较快增长,付出了消耗大量能源资源和增加环境污染的较大代价,在某些方面已经严重超出我们的实际承受能力。
在分配方面。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首先,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1984年为1.71:1,2003年达到了3.23:1。如果仅考虑货币收入,剔除农民收入中的实物部分,目前城乡收入差距将扩大为4倍多。如果考虑到城市社会福利方面因素的差异,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到6倍左右。其次,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拉大。再次,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社会财富呈现向少数人转移的态势。
在政治方面。如何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许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立法工作还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发展的要求,有的地方立法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片面反映部门利益的不正常现象。在执法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有待于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还仍然存在。在决策中缺乏科学化、民主化程序,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广泛听取意见,不经专家论证,决策随意性比较大。
在文化方面。首先,城乡教育差距较大。全社会教育投资投在城市的约为3/4,而投在农村的不到1/4。其次,落后腐朽文化还有一定市场。不少群众自觉不自觉地相信因果报应、命中注定、烧香拜佛、占卦算命、看风水等。再次,西方敌对势力通过散布和传播反动腐朽文化和西方价值观,腐蚀人们的精神世界。
上述情况说明,这些问题如不能尽快解决,将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
当前,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除了传统体制和发展模式累积的原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实践中背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所造成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告诉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背离科学发展观要求,整个社会就难以和谐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发展是硬道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必须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针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要更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用市场的手段解决市场中的矛盾,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立起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
1、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要协调产业发展关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发展,特别是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农业发展整体水平。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二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坚持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新型发展道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产业的发展水平。三要增强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四要支持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健全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增强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
2、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缓解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源约束的矛盾,需要尽快扭转高消耗、高污染、高投入、低产出、低效益的状况,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着眼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真正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3、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在经济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社会生活领域把公平放在第一位。市场经济不会自发带来社会公平,政府干预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手段。在实践中要积极创造既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又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让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社会全体成员。
4、促进区域经济协调互动,优势互补,实现各地区共同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特色,加强地区之间的经济协作,促进产业在地区之间合理转移。各地区要积极发挥其有市场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产业,逐步形成以市场为纽带、以当地经济为依托、互利互补的发展局面。
5、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人才,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的空间。要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外资从数量增长为主向以质取胜转变,推进贸易方式和市场多元化,积极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提高传统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售价,增加自主品牌的出口,限制资源型和高耗能商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也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必要的发展条件。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一是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当前特别是要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二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三是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占领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要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促进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四是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建成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严格控制医疗价格和医疗收费,坚决纠正卫生领域的不正之风。五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把促进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逐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形成更多的就业增长点。
2、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二是要改善社会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由过去政府包办社会事业,转变为政府机构、市场组织、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促进分工合理、调控有序、治理有效,形成社会管理合力。三是政府要发挥引导、协调和必要支持的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蓬勃健康发展。四是要调整和完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和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形成全社会的和谐互动。
3、不断提高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的能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和日益多样化的利益体系,从而使社会关系更为复杂。要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与体制机制不完善有直接关系。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各项改革,形成一个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是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加强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质量。二是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完善人口和就业管理,加强社区管理,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搞好市场监督和管理。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规划制定、政策协调和信息服务,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完善市场监督体系。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专业化建设,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五是推动社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提高社会政策制定水平。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制度和信息支持系统。
2、进一步深化社会领域的改革。一是要改革教育体制,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国家在保障基础教育的同时,要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能力,加快培育高水平专业技术教育体系。二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三是改革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四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五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风险。
3、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层次和企业素质。二是着眼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加快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贯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全过程。要继续深化宏观管理改革,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制和机制,增强调控的有效性和调控手段相互配合的协调性,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环境。四是及时将改革的成果纳入法律制度体系。按照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的要求,及时将比较成熟的改革举措和政策规定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化、制度化。五是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敢于攻坚,锐意进取,又要兼顾各方,积极稳妥,切实把握好政策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综合配套,统筹协调,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文汇报》
※论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路径
庞元正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备的物质条件和其他社会条件,就必须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一定要把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制定各项政策、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
□当前,需要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由经济利益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需要运用经济的方法并辅以其他方法去解决
□只有从整体上推进体制改革,使各项改革配套进行,才能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提到全党面前。日前,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再一次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无疑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是当前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指南。那么,怎样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这里,着重从理论上作一些分析。
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注重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基础之上,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抓住经济发展,做好发展这篇大文章。而要更好更快地发展,就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在当代社会,创新实践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实践的主导形式,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和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备的物质条件和其他社会条件,就必须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而我们要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又必须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
要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我们就必须充分激发全体人民包括各个阶级阶层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基本阶级内部出现了分化,社会涌现出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出现了阶层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推进技术创新等各项创新的基本力量,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人员则是推进知识创新的主体,各级党政机构和不同所有制中的领导者、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则是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主体。我们要激发社会活力,就必须把全体人民包括各个阶级阶层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正如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的,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环境。
深入认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切实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和谐社会是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当承认,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社会不公现象,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拉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有社会不公的影子,社会不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了社会不同阶层的和谐相处。因此,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已经成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对此,应当说大多数人是有共识的。但是,对于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社会不公,怎样看待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切实推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公平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分配的公平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的问题,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主要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当然,社会公平又具有其相对独立的价值,它是社会广大成员普遍能够接受的价值目标,能够为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的道义动力,是一个政权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体现。因此,我们一定要把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制定各项政策、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这是共产党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其次,要全面反思历史经验,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我们在分配领域中的基本方针,对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现在看,这样一个口号对公平的重视存在明显不足。“兼顾”给人一种“顾得上就顾,顾不上就不顾”、“可以顾也可以不顾”的感觉,因此,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进行反思,是很有必要的。但是,那种认为我国社会之所以出现社会不公的现象,与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着直接关系,进而主张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颠倒过来,主张把公平摆到最重要地位的观点,却不免又失之片面。因为,实际上,当前社会不公现象的存在,不是由于我们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很少或根本没有顾及公平造成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在公平方面做得不够而否定效率优先。至于“兼顾公平”,如前所说,这一提法容易产生误解,而且我们确实在公平方面做得不够,因此,可否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修改为“效率优先,注重公平”,这样有利于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推进社会全面进步,而不至于重蹈旧体制平均主义的覆辙。
再次,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切实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必须看到,公平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公平是历史的,就是说公平总是受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具体的制度安排制约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公平实现的方式和程度都是不同的。公平是相对的,就是说它不是无条件的,它总是相对某种规则或相对某种不公平状况而言是公平的,而不是说从任何方面讲都是公平的。例如,人们常说机会均等就是公平,其实对于生理条件和家庭条件不同的人而言,即使给他们提供同样的机会,他们利用机会的能力也不是均等的。懂得了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道理,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推进公平,要根据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前进,不断推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样,懂得了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道理,认识到公平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具体的制度安排制约的,就不能开空头支票,把人们的胃口吊得过高,更不能引导人们去追求绝对公平。否则,人们对公平期望值过高,而实际上又兑现不了,实现不了,不仅会使我们的领导机关失信于民,而且容易导致社会心理失衡,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
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注意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索:
首先,要学会善于用经济方法处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利益主体的多样化,不同的利益追求导致利益之间的矛盾,据有关方面的分类统计,由利益矛盾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已占到社会矛盾纠纷的70%—80%,成为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用不同质的方法解决不同质的矛盾,这是解决矛盾的根本原则。由思想认识问题引起的矛盾,可以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由经济利益引起的矛盾,单纯沿用过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已经明显力不从心。当前,需要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由经济利益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需要运用经济的方法并辅以其他方法去解决。如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不公、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不及时足额发放退休工人退休金等,这些问题单凭说服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去解决,或者事倍功半,或者劳而无功,最终还是要靠一定的经济手段去解决问题。
其次,要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走向冲突和对抗。人民内部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本来是不应当出现冲突和对抗的,但处理得不好或不及时,也可能使矛盾激化,产生冲突和对抗。而一旦出现冲突和对抗,轻则会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重则会破坏安定团结,造成社会动荡乃至酿成动乱。所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不能使本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一旦发现矛盾激化的苗头,要迅速赶赴第一线做好疏导工作,善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已激化了的人民内部矛盾,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逆,要采取有力措施来平息事态,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全面准确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要着力健全发现问题的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前移监督关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着力健全纠正错误的机制,促使存在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再次,要善于化解和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是一种在较短时间内突然爆发的一部分群众与另一部分群众之间、一部分群众与领导部门之间、一部分群众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冲突和对抗。总体上讲,突发性群体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都是由经济利益的矛盾所引发的,即使一些矛盾的激化确因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挑拨,但同极少数人旨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政治活动是有明显的区别,同少数坏人搞打砸抢烧的违法破坏活动是有区别的,参与的大多数群众同少数混水摸鱼、违法犯法的坏人也是有区别的。当前,由于不能有效化解已经激化了的人民内部矛盾,造成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增加,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定团结。因此,善于化解和处理好突发性群体事件,已成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大课题。化解和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必须坚持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即使有一部分群众短时间内难以觉悟,出现某些过激行为,也不能简单地使用强制手段压服群众,要始终立足于团结、争取大多数群众,坚决防止用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维护安定团结,有理不能闹事,无理更不能闹事,要把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纳入法制的轨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面临的问题,对少数触犯刑律的人要依法给予必要的法律制裁,对因官僚主义、徇私枉法造成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干部,必须依据党纪国法进行严肃处理;对煽动和插手利用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敌对分子要及时加以揭露、孤立和打击。
构建和谐社会是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从整体着眼推进配套改革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治,这些工作都不是某一领域单独可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推进配套改革。如促进社会公平,从横向看,它包括经济利益公平、政治权益的公平、社会公共产品享有的公平;从纵向看,它包括机会公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过去,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分配结果的公平方面,强调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其实,没有政治体制、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相配套,就难有机会公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同样也就难以实现分配公平。进一步说,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各项社会体制的改革,彼此之间也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所以,只有从整体上推进体制改革,使各项改革配套进行,才能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工作。还要看到,改革不配套,正是造成社会发展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配套,造成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不能得到有效遏制,而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又是造成社会不公和某些干群矛盾激化事件的重要原因。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革除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各项社会体制的弊端入手,弄清这些弊端的因果联系,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各项社会体制的整体出发,按照相互协同配合、分别轻重缓急的原则,推进配套改革的进行。
此外,还要加强新形势下的对敌斗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共同要求。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我国社会仍然存在着敌我矛盾,我国境内外还存在着各种敌对势力,西方敌对势力仍然妄图对我实施“西化”、“分化”,这些敌对势力内外勾结,对我进行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对我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对我国的社会稳定和谐构成了严重威胁。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对敌斗争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对敌斗争的水平;要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完善国家安全战略,抓紧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坚决粉碎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