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的通知
院校人发[2005]4号
大学各学院、学生班级: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和院校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的条件
修业满二年(含二年)的大专在校生、修业满三年(含三年)的大学本科在校生。
二、申报等级
1.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已获得本专业其他专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者,可以申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三、申报材料
《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存档);身份证复印件、近期黑白同底2寸照片6张;学生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高级者必备)。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时间为:全国统考职业截至2005年9月5日止,全省统考职业截至2005年9月20日止;
(二)申报方式:按学生班级统一到班长处报名,填写《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由各学院党总支做出推荐意见后,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审核。
五、申报费用
(一)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费用(含证书费)
四级/中级:A类:310元;B类:250元;C类:210元
三级/高级:A类:350元;B类:290元;C类:250元
(二)资料费实收,需培训者,培训费按琼人发[2005]78号规定标准60%收取。
六、鉴定考核时间
全国统考职业:2005年11月12~13日,全省统考职业:2005年11月或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鉴定考核地点
儋州院校区、海口院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其他事项
《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统一领取。地点:科研大楼527、528室,电话:23300112,23300301。
附表格,请下载:
1、部分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表.doc
2、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智能化考试模块.doc
院校人发[2005]4号
大学各学院、学生班级: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和院校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的条件
修业满二年(含二年)的大专在校生、修业满三年(含三年)的大学本科在校生。
二、申报等级
1.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已获得本专业其他专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者,可以申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三、申报材料
《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存档);身份证复印件、近期黑白同底2寸照片6张;学生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高级者必备)。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时间为:全国统考职业截至2005年9月5日止,全省统考职业截至2005年9月20日止;
(二)申报方式:按学生班级统一到班长处报名,填写《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由各学院党总支做出推荐意见后,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审核。
五、申报费用
(一)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费用(含证书费)
四级/中级:A类:310元;B类:250元;C类:210元
三级/高级:A类:350元;B类:290元;C类:250元
(二)资料费实收,需培训者,培训费按琼人发[2005]78号规定标准60%收取。
六、鉴定考核时间
全国统考职业:2005年11月12~13日,全省统考职业:2005年11月或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鉴定考核地点
儋州院校区、海口院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其他事项
《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统一领取。地点:科研大楼527、528室,电话:23300112,23300301。
附表格,请下载:
1、部分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表.doc
2、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智能化考试模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