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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债权债务等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组 来源: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组 日期:2019-07-0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院领导的工作布署,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为我院下一步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决定在我院各单位开展物资采购、债权债务、长期投资、担保合同、工程项目的结(决)算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清理工作组。组长:黎志明,副组长:王富有;组员:单明华、赵瀛华、赖琰萍、邓泽民、蔡友贵、戴建华、张令宏、刘会燕、温春生、叶沙千。
  办公室设在院审计处,电话0898-23300238。
  二、清理的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我院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债权债务、担保债务和长期投资情况,查明形成原因,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减少债权债务风险。
  (二)查找物资采购、债权债务和长期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并分别提出解决方案,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债权债务的清收与偿还、管理好长期投资,杜绝违规担保。
  (三)全面促进物资采购、债权债务和长期投资的管理,为我院科技的快速发展创造有利的科研环境。
  三、清理的范围
  院属所有各单位:
  1.院本级;
  2.院属14个研究所(站、中心):橡胶所、品资所、生物所、南亚所、环植所、加工所、椰子所、香饮所、热机所、分析测试中心、信息所、海口试验站、湛江试验站、广州试验站;各研究所(中心、站)的企业;
  3.院本级所属产业:华大曙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试验场;
  4.后勤服务中心;
  5.附属中小学;
  6、职工医院。
  以上单位如为公共单位,请将热科院的和热农大的分别列出。
  四、清理的工作内容及分工
  1.物资采购情况的清理:院本级的由戴建华负责,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清理后报国资处,由国资处戴建华负责总体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2.债权债务清理:院本级的(含院本级与院内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由财务处负责,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清理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汇总;后勤服务中心、职工医院的由总务处负责组织清理;
  债权债务清理要求:按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借(贷)款(世行贷款、银行贷款、结算中心借款等)等进行分类,列明债权(务)人、数额、账龄(列明具体发生时间)、形成呆帐的原因及初步处理建议;
  由蔡友贵、刘会燕、张令宏和叶沙千负责债权债务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长期投资清理:院本级的由财务处负责清理,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清理;院本级所属产业的由产业办负责组织清理、汇总;
  应列明被投资单位、投资时间及投资额、分红情况、被投资单位的简要情况;
  由发改办温春生负责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4.担保合同清理:各单位要对向其它单位提供的担保进行清理,主要是指担保合同主债务未到期和主债务到期但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院本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财务处负责清理,各单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院本级为各单位提供担保的合同由各单位负责清理并分别列出;院本级所属产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院本级为各企业提供担保的合同由产业办组织清理汇总;
  应说明担保合同主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担保期限、担保额度、主债务偿还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由发改办温春生负责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5、工程项目的结(决)算清理:基建处及各单位应详列已竣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合同价款、未结算原因;
  财务处及各单位应详列已经“三审”的,但未与施工单位结算及进行财务决算的工程项目、已结算日期、工程造价、财务未结(决)算原因;
  本项清理工作由基建处赵瀛华负责,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清理后报基建处;由基建处负责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6、本工作组的报告及相关材料由蔡友贵、刘会燕、张令宏负责。
  五、清理的基准日
  清理基准日确定为2007年9月30日
  六、清理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清理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工作组抽查、核实、汇总、分析,提出工作报告、上报结果,账务处理与整改,检查落实五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2007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1.各单位成立清理小组,明确分工;
  2.清查,填制清理报表;
  3.分类汇总,提出每一项的处理意见,写出本单位的清理报告,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电子版一起于10月10日前报至相应处室。
  (二)工作组核实阶段(2007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分类汇总;
  2.工作组抽查、核实、汇总、分析。
  (三)工作组总结提出报告阶段(2007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工作组整理、提出清理报告,出具清理意见,报院审核后再报农业部审批。
  (四)各单位账务处理与整改阶段
  各单位收到农业部及院的批复文件后,进行账务处理,清收债权、偿还债务,并进行整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五)检查整改阶段
  工作组对各单位的账务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七、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由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应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量、保质完成。
  (二)各单位在资产清理中要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保证清理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各单位在清理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理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各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各单位对资产清理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五)各单位应将清理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

  附:
    1.债权(务)清理明细表--          款(科学院)
    2.债权(务)清理明细表--          款(大学)
    3.债权(务)清理明细表—借(贷)款


                                  热科院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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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务)清理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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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债权债务等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组   来源: 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组  日期: 2019-07-01   点击: [ 小  中  大   打印  ] 我要分享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院领导的工作布署,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为我院下一步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决定在我院各单位开展物资采购、债权债务、长期投资、担保合同、工程项目的结(决)算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清理工作组。组长:黎志明,副组长:王富有;组员:单明华、赵瀛华、赖琰萍、邓泽民、蔡友贵、戴建华、张令宏、刘会燕、温春生、叶沙千。
  办公室设在院审计处,电话0898-23300238。
  二、清理的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我院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债权债务、担保债务和长期投资情况,查明形成原因,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减少债权债务风险。
  (二)查找物资采购、债权债务和长期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并分别提出解决方案,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债权债务的清收与偿还、管理好长期投资,杜绝违规担保。
  (三)全面促进物资采购、债权债务和长期投资的管理,为我院科技的快速发展创造有利的科研环境。
  三、清理的范围
  院属所有各单位:
  1.院本级;
  2.院属14个研究所(站、中心):橡胶所、品资所、生物所、南亚所、环植所、加工所、椰子所、香饮所、热机所、分析测试中心、信息所、海口试验站、湛江试验站、广州试验站;各研究所(中心、站)的企业;
  3.院本级所属产业:华大曙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试验场;
  4.后勤服务中心;
  5.附属中小学;
  6、职工医院。
  以上单位如为公共单位,请将热科院的和热农大的分别列出。
  四、清理的工作内容及分工
  1.物资采购情况的清理:院本级的由戴建华负责,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清理后报国资处,由国资处戴建华负责总体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2.债权债务清理:院本级的(含院本级与院内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由财务处负责,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清理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汇总;后勤服务中心、职工医院的由总务处负责组织清理;
  债权债务清理要求:按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借(贷)款(世行贷款、银行贷款、结算中心借款等)等进行分类,列明债权(务)人、数额、账龄(列明具体发生时间)、形成呆帐的原因及初步处理建议;
  由蔡友贵、刘会燕、张令宏和叶沙千负责债权债务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长期投资清理:院本级的由财务处负责清理,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清理;院本级所属产业的由产业办负责组织清理、汇总;
  应列明被投资单位、投资时间及投资额、分红情况、被投资单位的简要情况;
  由发改办温春生负责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4.担保合同清理:各单位要对向其它单位提供的担保进行清理,主要是指担保合同主债务未到期和主债务到期但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院本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财务处负责清理,各单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院本级为各单位提供担保的合同由各单位负责清理并分别列出;院本级所属产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院本级为各企业提供担保的合同由产业办组织清理汇总;
  应说明担保合同主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担保期限、担保额度、主债务偿还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由发改办温春生负责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5、工程项目的结(决)算清理:基建处及各单位应详列已竣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合同价款、未结算原因;
  财务处及各单位应详列已经“三审”的,但未与施工单位结算及进行财务决算的工程项目、已结算日期、工程造价、财务未结(决)算原因;
  本项清理工作由基建处赵瀛华负责,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清理后报基建处;由基建处负责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6、本工作组的报告及相关材料由蔡友贵、刘会燕、张令宏负责。
  五、清理的基准日
  清理基准日确定为2007年9月30日
  六、清理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清理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工作组抽查、核实、汇总、分析,提出工作报告、上报结果,账务处理与整改,检查落实五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2007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1.各单位成立清理小组,明确分工;
  2.清查,填制清理报表;
  3.分类汇总,提出每一项的处理意见,写出本单位的清理报告,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电子版一起于10月10日前报至相应处室。
  (二)工作组核实阶段(2007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分类汇总;
  2.工作组抽查、核实、汇总、分析。
  (三)工作组总结提出报告阶段(2007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工作组整理、提出清理报告,出具清理意见,报院审核后再报农业部审批。
  (四)各单位账务处理与整改阶段
  各单位收到农业部及院的批复文件后,进行账务处理,清收债权、偿还债务,并进行整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五)检查整改阶段
  工作组对各单位的账务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七、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由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应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量、保质完成。
  (二)各单位在资产清理中要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保证清理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各单位在清理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理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各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各单位对资产清理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五)各单位应将清理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

  附:
    1.债权(务)清理明细表--          款(科学院)
    2.债权(务)清理明细表--          款(大学)
    3.债权(务)清理明细表—借(贷)款


                                  热科院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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