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实施方案》(热科院人〔2015〕400号)和《关于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通知》(热科院人〔2016〕8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围绕热带农业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需求,合理布局我所专业技术岗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二)合理布局、择优上岗。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技术要求和职责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择优聘用上岗。
(三)公开聘任,双向选择
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岗位,个人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条件自由申报,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岗位聘任工作。
组 长:易克贤、黎志明
成 员:黄贵修、李勤奋、王树昌、所人事处、办公室、科技处负责人。
(二)成立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选聘工作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成员根据竞聘岗位等级分类确定。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四类:一是以科学研究为主的科学研究岗位,二是以科技开发推广和成果转化为主的开发推广岗位,三是以业务管理为主的管理岗位,四是以农业技术、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等为主的科研辅助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等级和数量
批复我所的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数为160个,本次根据院人事处要求,批复专业技术岗位数全部公开。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依次为:
正高级岗位:四级(9个)。
副高级岗位:五级(8个)、六级(17个)、七级(16个)。
中级岗位:八级(18个)、九级(26个)、十级(15个)。
初级岗位:十一级(20个)、十二级(19个)、十三级(12个)。
成立选聘工作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一般为9-11名,主要由所领导、所内专家组成,并邀请所外专家、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评。
(二)公布岗位。根据院核定的岗位数,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岗位。
(三)公开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四)资格审查。所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核评议。选聘工作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经到会人员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作为拟聘推荐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选。所务会对拟聘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公示。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审核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聘任七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报院人事处事前备案。
(九)签订聘用合同。经院审核批复后,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落实待遇。根据所聘岗位,落实相关待遇。
(二)解聘。在聘任期间,受聘上岗人员的解聘按《农业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及院的有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处理。
(三)辞聘。获聘人员在受聘岗位聘期未满时不得辞聘,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聘者,辞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分别属于具备专业技术二至四级、五至七级、八至十级、十一至十三级岗位资格条件,详见《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暂行办法》(附件2)。
(三)资历条件
(1)竞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竞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竞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竞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竞聘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2)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其他
(1)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直接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最低等级。
(2)对确成绩显着、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低职高聘;对取得任职资格,但业绩较差、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高职低聘。具体参照《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高职低聘管理办法》的通知》(热科院人〔2014〕202号)。
(3)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
(4)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原聘任在其他类别岗位人员应申请免去原职务,经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岗位报名。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5年)的人员,可以参加竞聘,但本人主动提出不参加竞聘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原岗位任职至退休,保留相应的待遇,不占单位岗位数。
全院在编在岗且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已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四至十三级岗)的人员本次须参加相应等级的岗位申报,重新入岗。
(二)申报条件
详见《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暂行办法》,资历条件时间截点为2016年1月1日。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个人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详见附件3)和《申报岗位聘用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4),并于3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环植所人事处邮箱hzsrsc@126.com或OA,申报四-七级岗人员同时准备5-10分钟竞岗PPT,主要阐述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情况及今后的科研定位及工作设想。
(四)其他说明
申报人员申报的岗位等级不应高于拟申报部门公布的岗位等级,对无人报名或虽有人报名但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上一级岗位,可调整至低等级岗位使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环植所人事处,0898-66969300。
联系人:常偲偲,吴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和特点,围绕我所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学科发展目标,通过加强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和聘用,整合和优化科技人力资源布局,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科技创新合力,加快推动我所事业发展。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规律、统筹兼顾。遵循农业科研的发展规律和特点,结合事业需要,统筹考虑研究室实际情况,坚持前瞻性规划和兼顾现状调整的统一。(二)合理布局、择优上岗。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技术要求和职责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择优聘用上岗。
(三)公开聘任,双向选择
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岗位,个人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条件自由申报,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岗位聘任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易克贤、黎志明
成 员:黄贵修、李勤奋、王树昌、所人事处、办公室、科技处负责人。
(二)成立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选聘工作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成员根据竞聘岗位等级分类确定。
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体情况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类别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四类:一是以科学研究为主的科学研究岗位,二是以科技开发推广和成果转化为主的开发推广岗位,三是以业务管理为主的管理岗位,四是以农业技术、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等为主的科研辅助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等级和数量
批复我所的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数为160个,本次根据院人事处要求,批复专业技术岗位数全部公开。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依次为:
正高级岗位:四级(9个)。
副高级岗位:五级(8个)、六级(17个)、七级(16个)。
中级岗位:八级(18个)、九级(26个)、十级(15个)。
初级岗位:十一级(20个)、十二级(19个)、十三级(12个)。
五、聘用程序
(一)成立评审小组成立选聘工作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一般为9-11名,主要由所领导、所内专家组成,并邀请所外专家、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评。
(二)公布岗位。根据院核定的岗位数,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岗位。
(三)公开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四)资格审查。所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核评议。选聘工作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经到会人员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作为拟聘推荐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选。所务会对拟聘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公示。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审核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聘任七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报院人事处事前备案。
(九)签订聘用合同。经院审核批复后,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落实待遇。根据所聘岗位,落实相关待遇。
六、聘后管理
(一)考核。按照院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聘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包含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形式。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调资的依据。(二)解聘。在聘任期间,受聘上岗人员的解聘按《农业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及院的有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处理。
(三)辞聘。获聘人员在受聘岗位聘期未满时不得辞聘,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聘者,辞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分别属于具备专业技术二至四级、五至七级、八至十级、十一至十三级岗位资格条件,详见《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暂行办法》(附件2)。
(三)资历条件
(1)竞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竞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竞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竞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竞聘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2)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其他
(1)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直接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最低等级。
(2)对确成绩显着、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低职高聘;对取得任职资格,但业绩较差、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高职低聘。具体参照《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高职低聘管理办法》的通知》(热科院人〔2014〕202号)。
(3)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
(4)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原聘任在其他类别岗位人员应申请免去原职务,经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岗位报名。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5年)的人员,可以参加竞聘,但本人主动提出不参加竞聘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原岗位任职至退休,保留相应的待遇,不占单位岗位数。
八、报名事项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员范围全院在编在岗且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已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四至十三级岗)的人员本次须参加相应等级的岗位申报,重新入岗。
(二)申报条件
详见《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暂行办法》,资历条件时间截点为2016年1月1日。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个人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详见附件3)和《申报岗位聘用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4),并于3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环植所人事处邮箱hzsrsc@126.com或OA,申报四-七级岗人员同时准备5-10分钟竞岗PPT,主要阐述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情况及今后的科研定位及工作设想。
(四)其他说明
申报人员申报的岗位等级不应高于拟申报部门公布的岗位等级,对无人报名或虽有人报名但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上一级岗位,可调整至低等级岗位使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环植所人事处,0898-66969300。
联系人:常偲偲,吴瑕。
九、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环植所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 1. 热科院环植所专业技术岗位定岗及公开聘用表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