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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义龙西路大院招租公告
作者:海口实验站 来源: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日期:2019-08-30

   

  根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热科院)的统一规划,为优化院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综合使用效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出租方)现将位于海口市义龙西路大院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承租方)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建筑基本情况

  海口实验站义龙西路大院位于海口市龙华区义龙西路2号,具体招租情况如下(详见平面图附件1)。

  房屋共7栋,面积6145.41平方米。此次招租含大院以及部分房屋,具体为综合楼主楼、综合楼附楼第2至第3层、简易楼第2层、1号楼、2号楼和实验板房共6栋房屋,面积5099.03平方米(详见附表2)。整个大院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招租建筑物由于历史原因,均未办理房产证。

  二、经营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经营范围

  优先办公、科研、办学等用途,其次是酒店、民宿等。

  (二)相关要求

  1.承租方应将承租经营内容向甲方报备。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允许擅自转租、转借。

  承租方违反约定出租出借的,合同无效,出租方可以随时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时,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给出租方。

  租赁期间,承租方因合并、分立、注销、破产、股权变更等任何原因导致履行承租合同的实体灭失或实体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由出租方另行招租。租赁期间,无论以何种形式导致实际承租主体与合同签订主体不一致的,出租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承租方不得从事对出租方带来不良影响的的活动及其它违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

  不超过5年。租赁期满后,经公开招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四、竞标底价

  第一年不低于人民币130万元,第2年起逐年递增3%。

  五、承租单位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有相关经营经历;

  3.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4. 投标人应报名登记备案并领取招租文件;

  5. 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

  六、承租方确定程序

  1.报名。 有意承租的单位请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办公楼2楼科技服务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招租文件。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9月16日。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受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企业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可进行合作洽谈和现场踏勘。

  2.资格审核。甲方在2019年9月17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并于18 日把结果通知报名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在评审开始前交纳保证金30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

  3.提交材料和现场评审。符合条件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受权人(带法人授权书)提交投标材料一式七份(材料需密封,包括:装修设计方案、投资运营方案等)于9月19日8:30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1楼报告厅,并等候参加评审会,接受专家的质询和答辩。专家组将根据各单位投标材料及现场质询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承租单位。

  4.经专家组评审,推荐中标承租单位超过两家以上的,排名前二位的商家可以再公开出价一次,出价高者为首选推荐中标承租单位。

  5.公示。经我单位研究同意后,在网站公示中标承租单位名单,并适时安排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七、其它

  1.物业管理:

  出租方委托承租方对大院现有全部房屋及已出租商铺进行物业管理,不另外支付费用,承租方应在提交投标材料报价时充分考虑。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方式:0898-66719110

  地    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邮    编:571101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

  街道示意_副本.png

   

  附表2

  海口站义龙西路大院本次招租房屋资产一览表

  序号

  资产名称

  取得日期

  面积(㎡)

  1

  综合楼主楼(8层半)

  1990-12-1 

  1726.92

  2

  综合楼附楼(第2-3层)

  1990-10-1 

  177.85

  3

  简易楼(第2层)

  1991-9-1 

  268.26

  4

  1号楼(6层)

  1988-9-1 

  1484.00

  5

  2号楼(7层)

  1992-12-1 

  1337.00

  6

  实验板房

  2011-7-15 

  105.00

  合计

  5099.0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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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义龙西路大院招租公告

  作者: 海口实验站   来源: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日期: 2019-08-30   点击: [ 小  中  大   打印  ] 我要分享

   

  根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热科院)的统一规划,为优化院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综合使用效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出租方)现将位于海口市义龙西路大院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承租方)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建筑基本情况

  海口实验站义龙西路大院位于海口市龙华区义龙西路2号,具体招租情况如下(详见平面图附件1)。

  房屋共7栋,面积6145.41平方米。此次招租含大院以及部分房屋,具体为综合楼主楼、综合楼附楼第2至第3层、简易楼第2层、1号楼、2号楼和实验板房共6栋房屋,面积5099.03平方米(详见附表2)。整个大院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招租建筑物由于历史原因,均未办理房产证。

  二、经营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经营范围

  优先办公、科研、办学等用途,其次是酒店、民宿等。

  (二)相关要求

  1.承租方应将承租经营内容向甲方报备。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允许擅自转租、转借。

  承租方违反约定出租出借的,合同无效,出租方可以随时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时,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给出租方。

  租赁期间,承租方因合并、分立、注销、破产、股权变更等任何原因导致履行承租合同的实体灭失或实体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由出租方另行招租。租赁期间,无论以何种形式导致实际承租主体与合同签订主体不一致的,出租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承租方不得从事对出租方带来不良影响的的活动及其它违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

  不超过5年。租赁期满后,经公开招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四、竞标底价

  第一年不低于人民币130万元,第2年起逐年递增3%。

  五、承租单位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有相关经营经历;

  3.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4. 投标人应报名登记备案并领取招租文件;

  5. 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

  六、承租方确定程序

  1.报名。 有意承租的单位请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办公楼2楼科技服务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招租文件。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9月16日。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受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企业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可进行合作洽谈和现场踏勘。

  2.资格审核。甲方在2019年9月17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并于18 日把结果通知报名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在评审开始前交纳保证金30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

  3.提交材料和现场评审。符合条件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受权人(带法人授权书)提交投标材料一式七份(材料需密封,包括:装修设计方案、投资运营方案等)于9月19日8:30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1楼报告厅,并等候参加评审会,接受专家的质询和答辩。专家组将根据各单位投标材料及现场质询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承租单位。

  4.经专家组评审,推荐中标承租单位超过两家以上的,排名前二位的商家可以再公开出价一次,出价高者为首选推荐中标承租单位。

  5.公示。经我单位研究同意后,在网站公示中标承租单位名单,并适时安排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七、其它

  1.物业管理:

  出租方委托承租方对大院现有全部房屋及已出租商铺进行物业管理,不另外支付费用,承租方应在提交投标材料报价时充分考虑。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方式:0898-66719110

  地    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邮    编:571101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

  街道示意_副本.png

   

  附表2

  海口站义龙西路大院本次招租房屋资产一览表

  序号

  资产名称

  取得日期

  面积(㎡)

  1

  综合楼主楼(8层半)

  1990-12-1 

  1726.92

  2

  综合楼附楼(第2-3层)

  1990-10-1 

  177.85

  3

  简易楼(第2层)

  1991-9-1 

  268.26

  4

  1号楼(6层)

  1988-9-1 

  1484.00

  5

  2号楼(7层)

  1992-12-1 

  1337.00

  6

  实验板房

  2011-7-15 

  105.00

  合计

  50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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