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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实验站公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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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实施方案》(热科院人〔2015〕400号)、《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关于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通知》(热科院人〔2016〕8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面向全院公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院在编在岗且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聘用岗位


  见《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专业技术岗位公开定岗及公开聘用表》。


  三、岗位任职及聘用条件


  (一)综合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条件


  按科技人才的业务知识、任职资格和资历、教育程度、能力和业绩贡献等确定各等级的任职要求。


  1.资格条件


  (1)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其它专业技术职务序列的基本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还应包括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分别作为具备专业技术四级、五至七级、八至十级、十一至十三级岗位资格条件。


  2.资历条件


  (1)竞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竞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竞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竞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竞聘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2)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其他


  (1)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直接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最低等级。


(2)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低职高聘或越级聘用。


  (3)对取得任职资格,但业绩较差、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高职低聘。


  (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体现重实绩、重贡献的要求和导向,根据聘用管理权限由单位具体制定。


  四、岗位聘用程序


  (一)公开报名(4月5日前)


  我站符合条件申报人员填写《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及业绩、成果、获奖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提交至综合办公室邮箱(catas12@126.com);外单位申报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各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核,人事部门审核后汇总至我站综合办公室邮箱(catas12@126.com)(不接收个人申报)。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4月5日17:3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4月7日前)


  专技岗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初步岗位聘用建议名单。


  (三)考察评议(4月8日前) 


  1.高级职称人员采取能力素质测评。召开能力素质测评会议,针对申报人对所报岗位,阐述近5年工作业绩、竞聘岗位符合的条件、岗位认识和工作目标与思路(每人10分钟以内,PPT汇报,含提问)。专技岗位人员聘用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评分、排名。


  2.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采取考核评议。站专技岗位人员聘用评审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的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进行考核、评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排名。


  (四)确定拟聘人选(4月11日前)


  召开站务会确定拟聘人员。


  (五)事先备案(4月13日前)


  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七级岗以上人选需事先向院人事处进行备案。


  (六)聘前公示(4月22日前)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4月25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的,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并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为保证聘用工作的客观、公正,聘用期间海口实验站综合办公室设监督电话(0898-66705617),听取意见和受理举报。


  (二)在院监察审计室的指导监督下,海口实验站纪委全程对聘用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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