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导师参加相关学院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本通知是对已有海南大学导师资格的导师进行年度岗位聘任审核,并非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
2.海南大学农学院只接收品资所、橡胶所、生物所3个所导师的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审核材料。
3.招生专业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和《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
4.《2016年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年度审核表》(附件3)中“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由各单位填写审核意见(情况属实或不属实),并加盖本单位(站、中心)公章。
5. 在不同学院招生的导师须分别填写《2016年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年度审核表》。请各单位分学院汇总后于2015年9月18日(周五)12:00前将附件3-6报送院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邮箱),逾期请自行送达相关学院。
点击下载:
附件1-6.rar

院研究生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