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评审费用的通知[2016-1-15]

  作者: catas   来源: 研究生处  日期: 2016-01-15   点击:        打印  ] 我要分享
各相关单位:
    按照南京农业大学导师遴选的有关要求,参加送审的导师需要交纳评审费用,现就交纳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评审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标准
    初筛通过并参加送审的15位导师(名单见附件)每人交纳1200元的评审费用。初筛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送审,无需交纳评审费用。
    二、交款方式
    通过单位集中转账,转账时需注明导师姓名。南京农业大学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南京农业大学
    开户行:南京市工商银行孝陵卫支行
    账号:320102466007562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和发票抬头单位发送到院研究生处邮箱catasyjsc@126.com
 
院研究生处            
2016年1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