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的通知[2016-9-2]

作者:catas 来源: 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16-09-07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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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院与湖南农业大学“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经与湖南农业大学协商,现开展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本次仅限各单位现有导师参加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不新遴选导师。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导师遴选有关要求,请各单位优先推荐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导师和完整培养过1届以上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参加本次硕导资格认定,推荐名额及学科专业详见《校、院二级单位对口合作及推荐硕导数量一览表》(附件1)。

        2.满足湖南农业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3.请参加资格认定的导师认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按照要求将节余科研经费证明材料附在《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后面并与申请表一并装订。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一览表》(附件5)填写。

        4.请相关单位认真审核本单位导师资格认定材料,于2016年9月7日(周三)前将《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按学院分别汇总,签字盖章)纸质材料各1份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到研究生处邮箱。

 

         点击下载:附件1-5.rar

 

院研究生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