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华中农业大学兼职导师资格的通知[2011-11-9]

作者:catas 来源: 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11-11-09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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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相关部门: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安排,我院正在开展华中农业大学兼职导师遴选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首次申请者,一般应申报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具备一定培养经历后方可根据研究领域申报学术型研究生兼职导师。
    2.各单位特别引进的有研究生培养经历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可以直接申报学术型硕导。
    3.我院在海南大学等高校任兼职导师且有硕士研究生培养经历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华中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2010年参加华中农业大学导师资格确认和遴选的人员已经全部聘为兼职导师(详见附件13),请不要重复参加同层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遴选。
    4.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导师管理的有关要求,每位申请者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学院选择1个招生专业。
    5.请各位申请者认真对照遴选条件(见附件1-4),在博导、硕导和专业学位硕导三种类型申请表(详见附件5-8,申请博导资格同时填写附件7和附件8)中选择一种表格进行填写,专业名称、代码及所在学院请参照2012年华中农业大学对应的招生目录(见附件9-11)填写。
    6.《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5)中 “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及《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7)中 “申请人近三年科研项目及经费实际到款核实清单”一栏由各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5-8,含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华中农业大学兼职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12)一份报送院研究生处,电子版请打包后发送到研究生处邮箱:catasyjsc@126.com。由院研究生处统一报送华中农业大学相关学院进行初评。
    相关附件已发送到各单位科办的邮箱。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