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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日期:2019-07-01

琼科〔2018〕314号

  各有关单位(专家):

 

  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一)省自然科学奖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且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

 

  (二)省技术发明奖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且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和重大技术价值;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三)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转化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

  3.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普及、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四)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1.同本省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2.向本省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

  3.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

  1.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2.省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及其他特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3.提名数量不限。

 

  (二)专家提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联合可提名1个项目;

  3.正高级职称专家:5人联合可提名1个项目;

  4.提名专家当年独立或者与他人联合提名的项目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科学领域范围内提名;提名专家执行回避原则,即不能提名本单位项目(人选)。

 

  三、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 应当是本省单位或者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第一完成人的研究开发成果;

 

  (二)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5年8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15年8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应用类项目须提供应用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应用证明,且应用时间3年以上;

 

  (四)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五)已在往年获奖项目中使用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六)所有项目完成单位应将项目名称、项目简介、知识产权、论文、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对项目的创造性贡献等内容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者异议解除后方能提名。

 

  四、提名材料

 

  (一)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者提名专家签字的《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在线填写);

 

  (二)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含单位盖章的内部公示佐证材料)。

 

  五、在线申报及流程

 

  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实行网上填写申报,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hist.gov.cn)在线填报。

 

  (一)注册帐号。登陆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注册过帐号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可以使用原来的帐号;

 

  (二)在线填写。各项目申报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三)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

 

  (四)提交纸件申报材料。各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提名书,按顺序装订《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填写提名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要求,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1份原件),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提名书中各完成人未签字、各完成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双面),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七、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八、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 材料报送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0号窗口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联系人:王家利、彭煜中

  联系电话:65203097

 

  2. 申报咨询电话:省科技厅创新发展处 何君裕、蒙巍

  联系电话:65376558、65339913

 

  附件: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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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科技处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日期: 2019-07-01   点击: [ 小  中  大   打印  ] 我要分享

琼科〔2018〕314号

  各有关单位(专家):

 

  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一)省自然科学奖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且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

 

  (二)省技术发明奖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且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和重大技术价值;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三)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转化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

  3.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普及、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四)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1.同本省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2.向本省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

  3.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

  1.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2.省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及其他特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3.提名数量不限。

 

  (二)专家提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联合可提名1个项目;

  3.正高级职称专家:5人联合可提名1个项目;

  4.提名专家当年独立或者与他人联合提名的项目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科学领域范围内提名;提名专家执行回避原则,即不能提名本单位项目(人选)。

 

  三、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 应当是本省单位或者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第一完成人的研究开发成果;

 

  (二)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5年8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15年8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应用类项目须提供应用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应用证明,且应用时间3年以上;

 

  (四)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五)已在往年获奖项目中使用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六)所有项目完成单位应将项目名称、项目简介、知识产权、论文、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对项目的创造性贡献等内容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者异议解除后方能提名。

 

  四、提名材料

 

  (一)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者提名专家签字的《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在线填写);

 

  (二)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含单位盖章的内部公示佐证材料)。

 

  五、在线申报及流程

 

  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实行网上填写申报,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hist.gov.cn)在线填报。

 

  (一)注册帐号。登陆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注册过帐号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可以使用原来的帐号;

 

  (二)在线填写。各项目申报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三)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

 

  (四)提交纸件申报材料。各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提名书,按顺序装订《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填写提名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要求,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1份原件),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提名书中各完成人未签字、各完成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双面),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七、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八、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 材料报送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0号窗口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联系人:王家利、彭煜中

  联系电话:65203097

 

  2. 申报咨询电话:省科技厅创新发展处 何君裕、蒙巍

  联系电话:65376558、65339913

 

  附件: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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