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科研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调动和释放创新活力,院纪检组组织各院属科研单位制定了《科研人员廉政负面清单》。
制定《科研人员廉政负面清单》是中国热科院2018年纪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服务保障科研发展的重要举措。在院纪检组织负责人工作交流会上,张晔组长就制定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在编写过程中,各院属科研单位纪检组织认真组织,几易其稿;广大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各单位班子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制定过程既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又聚焦了问题,达到了教育宣传的效果。
该清单聚焦科研经费使用、科技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紧扣问题易发、频发等重点领域,针对性、适用性强。“经费使用要阳光,严禁支出留暗窗;投机取巧要打住,严禁私设小金库;物资采购要规范,严禁违规随意办;经费支出要相关,严禁费用相互串”,南亚所、湛江站以十六“严禁”,208个字,高度凝练,对账工整,朗朗上口,易记好懂。“不得利用职务发明将成果转让或转化收益据为个人利益;不得将成果转化收入不入帐或少入帐,设立小金库或帐外帐”,生物所以九个“不得”,高度概括,言简意赅,重点、要点突出。加工所、品资所和测试中心等单位均结合各自的特点,对科研人员常涉及的业务领域,易触及的纪律规矩分别进行了明确,要求科研人员有禁则止、防微杜渐。试验场和后勤服务中心也分别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管理人员廉政负面清单》。
该清单以问题为导向,瞄在点上、打在痛处,重在教育、引导,抓早抓小,既着眼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又在行动上严把风险关口。在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科研领域大力倡导创新发展,特别是海南进入改革创新快车道,鼓励先行先试的当下,该清单为服务科研创新发展,有效提高科研人员抵御风险的能力,营造“廉洁从研”的良好氛围,确保“干成事,不出事”,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