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农业基本建设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处于2月24日下发了《关于征集2016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需求的通知》,并就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再次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1.已列入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2-2016),但尚未立项的项目。
2.已申报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本单位在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3个(含)以下。
2.契合院规划布局、重点工作和本单位科研重点方向,拟申报项目在本单位科技创新中需求紧迫切。
3.项目经所(中心、站)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同意上报。
4.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拟征地项目应具备初步选址意见、用地协议、环境影响批复等。
三、有关要求
1.基本建设是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条件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将基本建设项目谋划和实施作为院所发展的一项长期性基础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支撑。
2.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清单及时报送计划基建处(附领导班子决策会议纪要),并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及各项前置条件行政许可批复。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及时发送至计划基建处公共邮箱。
3.工作中若有相关疑问请及时与计划基建处联系。
特此通知。
计划基建处